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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 台灣漢堡家族NO.891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5-01-06 文章: 1586 居住地: 阿隆/高雄/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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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3 23:22 文章主題: 現在連記者也要護航遠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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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為何不開放上國道 車友說卡在這條
中央社 – 2016年8月13日 下午3:12
(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3日電)重機是否開放上國道,近期在車友號召下再度成為話題,雖然車友意見有贊成、有反對,但有車友認為,若「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規可以取消,汽車駕駛人或許不會這麼怕。
反對重機上國道的車友多半意見都是,國道上車輛時速動輒上百,若重機與汽車發生擦撞,或因路況原因自摔,後方車輛可能因為閃避不及釀成大禍,屆時傷亡數字恐怕相當驚人。
也有車主認為,重機雖在法律上屬「小型車」,但實際上還是機車,騎士在行駛習慣上若與一般機車無異,光是鑽車縫、任意超車就會讓車主嚇到破膽。
不過,重機騎士也有話說,有網友引用開放重機上快速道路及部分國道後的傷亡數據,發現其實重機發生車禍的可能性「沒有想像中高」,且部分汽車駕駛人的習慣,比重機騎士還差。
事實上,汽車車主最反對重機上國道的原因,恐怕在於擔心車禍增加,甚至自己遭到池魚之殃。
汽車車主表示,台灣在交通事故肇責的認定上,即使擁有100%的路權,也容易被加上「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帽子,硬背上20%至30%不等的責任。
舉例而言,遵守交通規則的直行車若在路口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造成機車騎士傷亡,駕駛人很有可能還是要負賠償責任,甚至有刑責。
也因此,車主擔憂,若因重機騎士在國道上自摔,自己因為煞車不及對騎士造成傷害,面對後續處理,跟天外飛來橫禍無異;所以,即使心理上支持重機上國道,但車主仍盼望,可以先將「路權」作為判定肇責的優先標準,不要再讓「應注意而未注意」,使車主蒙受不白之冤。105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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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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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5 11:4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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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護航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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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755531 空冷之王 重 車 車 狂
註冊時間: 2007-01-25 文章: 1873 居住地: 不知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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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5 13:3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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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錢拿就護著誰 這是千古不變的道理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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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kuro 注意!ER6車系有斷汽門的疑慮!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04-08-12 文章: 5235 居住地: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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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5 14:05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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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新聞都沒提到遠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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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 台灣漢堡家族NO.891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5-01-06 文章: 1586 居住地: 阿隆/高雄/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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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5 14:40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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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kuro 寫到: |
整個新聞都沒提到遠通啊! |
上不了國道的真實原因是ETC門架只有前牌攝影辨識(以防沒貼e-tag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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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影 日本有本田宗一郎 台灣有單肛小綿羊 雄 霸 車 壇
註冊時間: 2010-01-03 文章: 6877 居住地: 鬼島之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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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5 14:4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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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交通規則的直行車若在路口撞上闖紅燈的機車,造成機車騎士傷亡,駕駛人很有可能還是要負賠償責任,甚至有刑責
你到有紅綠燈號誌路口不用減速查看的嗎
飆車喔你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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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R929RR
9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02-13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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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7 10:34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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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讓「應注意而未注意」,使車主蒙受不白之冤"
這句話真的是沒智商+沒水準+沒三思的人才說的出來
如果只因為大型重車上高速公路而廢除「應注意而未注意」,我絕對會去買一台爛車開在塞車路段,只要有人插進來我就撞~~我可以不用再「應注意而未注意」而賠錢也不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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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來嚕! 俺係暖男來的 ♡ 笑 傲 車 壇
註冊時間: 2009-07-16 文章: 8560 居住地: 土撥鼠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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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7 15:2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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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闢室協商後的結果是貼E-tag可以上國道,不知道各位如何選擇!?
像是之前我不知道前牌是這樣來的,在知道後我自己可以接受,但不滿意的人也紛紛譴責,協商的背後常常是黑交易,但沒有點力的人肯出面搓圓仔湯,好像也......
當然一再妥協必會養奸,若上國道要再搓上一番才能成就,不滿者必將兩次協商以因果論之,心裏嘴上種種怨言,真開放了還是會爽爽上,主持者官商那裡許是滿意了,然而選票沒變多反之短少了,錢與權缺一不可啊! _________________ 年輕不養生,老來養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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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1231su 小威 10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10-11-04 文章: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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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7 15:4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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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贊成全面性的把〞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不合理的條款取消,依路權來判斷肇則。
我依規定速限內直行於某一車道,這時突然有台機車因不明原因超車到我前方後摔車,我因閃避不及撞上他,騎士死亡(不知是掉到地上就死的,還是被撞死的),然後依這〞應注意而未注意〞,我還要賠錢 t" border="0" /> ,不就雖尬那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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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2 9052 重 車 車 神
註冊時間: 2015-07-18 文章: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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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7 15:5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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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條法規去確實有取消的必要 ____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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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真的不要玩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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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ckdino
雄 霸 車 壇
註冊時間: 2004-08-22 文章: 7479 居住地: 跟著鄉民進來看熱鬧的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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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7 15:5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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黴體不敢得罪 遠通 台哥大 新光 這些廣告大戶 跟政客一樣 _________________ 指空為有指有言空見言不見不見言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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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雋鎧 阿鎧 6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09-23 文章: 627 居住地: 台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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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17 17:0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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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要減速應該是為了行人過馬路而設計的,因為行人有帝王條款,不管行人有沒有闖紅燈,車輛一定要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所以車輛到路口一律都要減速到可以隨時停車的速度,以免撞到行人!
另外基於信賴原則下,車輛按照號誌行駛,應該是不需要擔心會有闖紅燈的車輛!當你的方向是綠燈,你應該有絕對的優先行駛權,那為什麼現在到路口時要變成選擇權?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過路口要注意的應該是行人,不是車輛!
國道上只有單行道,沒有十字路口吧!在大家都遵守速限,保持行車距離及遵守規則的狀況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理由應該不成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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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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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22 13:3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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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雋鎧 寫到: |
路口要減速應該是為了行人過馬路而設計的,因為行人有帝王條款,不管行人有沒有闖紅燈,車輛一定要禮讓行人優先通過!所以車輛到路口一律都要減速到可以隨時停車的速度,以免撞到行人!
另外基於信賴原則下,車輛按照號誌行駛,應該是不需要擔心會有闖紅燈的車輛!當你的方向是綠燈,你應該有絕對的優先行駛權,那為什麼現在到路口時要變成選擇權?這樣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過路口要注意的應該是行人,不是車輛!
國道上只有單行道,沒有十字路口吧!在大家都遵守速限,保持行車距離及遵守規則的狀況下,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理由應該不成立吧! |
我覺得不是行人有霸王條款,而是解釋的人認知有問題!
交通規則規定的是行經人行穿越道要禮讓行人,但同時也要求行人要遵守號誌!
所以上述的規定應該適用"通過無號誌"的路口行人穿越道要禮讓行人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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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0903 ZR7S 環島囉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0-01-02 文章: 267 居住地: 台北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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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24 14:33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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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 寫到: |
上不了國道的真實原因是ETC門架只有前牌攝影辨識(以防沒貼e-tag車輛) |
其實講不能收費根本是騙人的! 目前橫向國道不用收費阿,我們爭取橫向國道開放就好啊! 看看還有什麼藉口~~~ 不要老是亂扯!!
_________________ 小七騎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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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T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08-12-20 文章: 363 居住地: 假面騎士魂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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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08-24 22:2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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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0903 寫到: |
其實講不能收費根本是騙人的! 目前橫向國道不用收費阿,我們爭取橫向國道開放就好啊! 看看還有什麼藉口~~~ 不要老是亂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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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其他的壓力(如國產機車廠.汽車廠.運輸業等單位給民代的壓力)
個人覺得部份問題還是在於e-tag身上
其實有些東西交通部不敢開口解釋....
因為會突顯"目前"e-tag系統在國道交通管理上的弱點.....
(無論是汽、機車都一樣...只是機車的問題更大一些)
雖然當年可能已經都思考完善了!
後來才加速全面計程收費的腳步...
無奈被立委民代為了選舉考量給中途醃割了原本的完整構思....
變成現在這樣做半套的冏境....
如果仔細思考一下
為什麼交通部會那麼害怕"重機上國道"
為什麼交通部那麼堅持要"貼e-tag+車牌辨識"
是重機那麼可怕嗎??是怕重機跑票收不到費用嗎??
我想答案已經在8/8當天350位車友的自費測試~從國道警察局的各種反應中獲得了證實!
目前的狀態...站在高公局交通管理組及國道警察局的角度來說~
對於"限路段及時段開放試辦"的執行面上..有相當程度的困難點....
e-tag這個系統並不是單純的收費系統而已
它是一個綜合系統
只是台面上除了收費系統之外~政府不敢大肆宣傳其他的"重要附加功能"
為什麼當初選擇捨去拍攝後牌~~而選擇拍攝前牌!?
為什麼感應門架不是設在交流道而是設在主線道!?
這其實除了省經費之外~都是為了配合附加功能所思考的!!
所以我常常在偷笑那些反對重機上國道的四輪族
只懂的被交通部的新聞擺步情緒仇視重機...卻不知道它自身的權益及隱私早就已經被強姦殆盡...
(雖然對守法的人是沒什麼影響啦~只是會感覺不太愉快就是了)
目前e-tag要成為完全版的系統~還缺少2個東西
1.修法
2.追加拍攝後牌
這2樣東西只要滿足任何1樣~都能解決目前重機上國道的困難點
第1個短時間實現比較有難度...只能慢慢推廣..慢慢騙人上鉤..最後才能修法強制執行變成驗車項目之一.....
第2個則是比較有機會短時間達成~看是要政府出資呢~還是跟遠通交換讓利條件!
讓遠通再增資加裝!
實際上第2個或許早就談好讓利條件是什麼了
只是每次提.....就被選舉壓力跟地方政府反對收費...而暫緩實施!
當然目前是新政府執政~也許有其他新的讓利條件!
加上爭取路權的先進們及車友們已磨盡了5年的耐心...
交通部應該是很難再拖延下去.......
第一次開花是350台
第二次可能會成長為1000台
(為什麼會爆增呢...請往上捲去上文再看一次內容..自然就知道交通部被看穿手腳的冏況)
交通部只會越來越難看.....弄個不好反而會被迫全面開放..還免通行費..
政府一直以來都有著違規久了..無法可管~就會順應民情合法化..
無論是交通部還是教育部或是財政部過往以來都是如此!
更何況是已經立法三讀重機上國道的合法權益~
既然目前部長跟次長都有心要承擔責任了!
希望相關單位加緊動作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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