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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郁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08-09-28 文章: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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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07-21 11:19 文章主題: 台三大執法,保障個人權益,還是請各位車友進來看一下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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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看網友整理好PO的文~
http://forum.jorsindo.com/thread-2277748-1-1.html
查詢您愛車最大馬力輸出轉速及噪音分貝
http://www.artc.org.tw/carmode/
http://www.artc.org.tw/carmode/inmoto.asp
測試注意事項:
1、原地噪音試驗所:如圖1所示,距車身最外緣3m範圍內,須平坦無障礙物,距離人行道外緣至少須1m以上,且地面需為水泥或柏油堅硬鋪裝。
2、量測點位置如圖1所示,位於與排氣方向成45± 10度,距車輛排氣管尾管部0.5 m處(距離車身or障礙物也要喔!!)。
3、量測次數至少須連續量測三次,每次作連續性的紀錄,任何連續二次的量測最大值之差異,須小於2 dB(A),取三次量測值之算術平均值為最後之結果。
4、 試驗時須無雨、路乾,風速小於5 m/s,環境噪音應儘量與量測值相差10 dB以上,如二者差值介於5 ~ 10 dB(A)之間,則應依CNS 7183 [噪音級測定方法]之補正值校正之。
以上只要有不符合規定用手機錄下來可以去申訴,所以在受檢時也不能有重機經過因為會影響測試環境音,所以用錄影最有用。
最好是把法規印出來帶在身上,當場就直接提出避免後續依堆問題~~
下載:http://www.epa.gov.tw/result.html?cx=!015383388433858113046%3A0ywts5s5ieu&cof=FORID%3A11&ie=UTF-8&filter=0&domains=epa.gov.tw&sitesearch=epa.gov.tw&q=%E5%99%AA%E9%9F%B3+%E6%B8%AC%E8%A9%A6+%E6%A8%99%E6%BA%96&siteurl=www.epa.gov.tw%2Fsearch.html&submit.x=10&submit.y=10#1179
重點:
1、下雨不可測、風速過大不可測;背景噪音需先測出以供補正校正。
2、量測人員需佩帶證件,並須為領有合格證書之人,若無則可對檢測結果提出質疑。
3、量測人員需先提出受測車輛引擎最大輸出動力的轉速,若無則可對檢測結果提出質疑。
4、受測車輛(如機車),如無引擎轉速表,無從設定受測引擎轉速, 除非檢驗員使用精確度在 ± 3 %以內之轉速計,若無則可對檢測結果提出質疑。
5、測試期間引擎轉速、風速或背景噪音等超過規定範圍時,可對檢測結果提出質疑。 _________________

志郁 在 2011-07-21 11:28 作了第 1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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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insu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6-05-29 文章: 10202 居住地: 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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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07-21 11:23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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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光
重 車 車 狂


註冊時間: 2010-12-28 文章: 1896 居住地: 老家在寶山雙溪...自家在新竹南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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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07-21 11:26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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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志郁提供資訊...
可是....我不適用...
我ㄉ管太大聲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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