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發表人 |
內容 |
POT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08-12-20 文章: 363 居住地: 假面騎士魂的世界
|
發表於: 2019-12-12 01:26 文章主題: |
|
|
同意+1
因為通車當天蔡總統要親臨...如果抗議到場~現場難堪~~
蔡總統大概會在現場氣氛及壓力下指示直接開放~
這大概是交通部官員最不想看到的劇本!
所以就是趕快事前又摸摸頭嚕~~
到是裡面提到道安會議要讓代表們出席~
這個到是比較新意!
其實部裡面對重機有好感跟友善的官員還是有~
自己騎紅牌享受快速公路帶來的方便與奔馳感的也有~
只是那些官員位在並非真正能左右政策的位置!
目前擋住重機及機車的黑手擋位置實在太高....
換幾個部長都動不了下面實際執行情況~
彷間傳言林部長~他是個不會對自己屬下公務員客氣的人....
如果他腦袋天線打開了~選擇聽現場機車代表的版本~
那下面官員恐怕就要自己傷腦筋了!
就看是要跟之前對賀陳旦那樣用拖的把林佳龍拖垮下台呢~
還是要拖到換黨執政~部裡面對選舉的操作其實不輸各政黨的操磐手了!! |
|
回頂端 |
|
|
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9-12-12 09:44 文章主題: |
|
|
singlew 寫到: |
區間的技術,倒是運用的很成熟!
不用前牌一樣可以處理 |
區間測速在台灣應該算是非法取締!
就像之前的感應線圈照相一樣,並沒有列入合法的速度取締的科學儀器裡!
就憑警察自圓其說的便宜行事,也沒有人認真去檢討合法性,感覺後會爆出大問題!
POT 寫到: |
同意+1
因為通車當天蔡總統要親臨...如果抗議到場~現場難堪~~
蔡總統大概會在現場氣氛及壓力下指示直接開放~
這大概是交通部官員最不想看到的劇本!
所以就是趕快事前又摸摸頭嚕~~
到是裡面提到道安會議要讓代表們出席~
這個到是比較新意!
其實部裡面對重機有好感跟友善的官員還是有~
自己騎紅牌享受快速公路帶來的方便與奔馳感的也有~
只是那些官員位在並非真正能左右政策的位置!
目前擋住重機及機車的黑手擋位置實在太高....
換幾個部長都動不了下面實際執行情況~
彷間傳言林部長~他是個不會對自己屬下公務員客氣的人....
如果他腦袋天線打開了~選擇聽現場機車代表的版本~
那下面官員恐怕就要自己傷腦筋了!
就看是要跟之前對賀陳旦那樣用拖的把林佳龍拖垮下台呢~
還是要拖到換黨執政~部裡面對選舉的操作其實不輸各政黨的操磐手了!! |
下面做假資料蒙蔽上面的,這是很常見的!
就像之前的一些試辦報告也是漏洞百出/前後矛盾,但不懂的/沒主見的人還是會信以為真!
但事實就只有一個,即使講得天花亂墜和假資料做得再漂亮,也不敵事實!
就看上位者有沒有智慧,看出實際和報告的差異了(自己去體驗一下最清楚)! |
|
回頂端 |
|
|
Allentsai45 Biker 9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4-08-18 文章: 917 居住地: Bike world
|
發表於: 2019-12-12 13:20 文章主題: |
|
|
官的思維當然是先選上了,再考慮要不要開放來得罪大眾,通常不了了之 _________________ 享受風吹的感覺~~~~~~ |
|
回頂端 |
|
|
singlew singlew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12-08-19 文章: 5167
|
發表於: 2019-12-12 14:16 文章主題: |
|
|
yoshifumi 寫到: |
區間測速在台灣應該算是非法取締!
就像之前的感應線圈照相一樣,並沒有列入合法的速度取締的科學儀器裡!
就憑警察自圓其說的便宜行事,也沒有人認真去檢討合法性,感覺後會爆出大問題!! |
很不幸的
就算有人真的因被罰去申訴...
應該也是無法過的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2772-44747-27.html
三、區間測速有無法源依據?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1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現行法令對超速之認定,並無限制僅能以雷達或雷射等設備偵測,另言之,以區間平均速率認定超速亦符合法令規定。
(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區間測速亦屬固定式測速執法器材,須於公告設置地點,並於執法路段起點前,設置「警52」(測速取締)警告牌面,一般道路設於起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高快速公路為300公尺至1000公尺)。
(三)另懸掛附牌文字為「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里」告知區間測速長度,及測速起點與終點處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牌面。
五、區間測速之精確度如何?設備有無需年度檢驗?
(一)區間測速係由車輛通過偵測點時辨識號牌並記錄系統時間,以固定兩點間之距離及通行時間換算所得區間平均速率為科學證據,系統時間持續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時間與頻率伺服器對時,又兩點距離遠較雷達測速範圍更長且固定,系統誤差(甚微)影響程度甚低,精確度並無疑義。反觀現行測速雷達發射頻率波長是否正確穩定,對測速精確度影響甚大,故需每年實施檢驗。
(二)為釐清區間速率偵測儀器是否需送檢驗或定期複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107年3月8日以新北警交字第1063544467號函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區間測速設備是否需申請度量衡器檢驗,該局函復:「所詢之區間測速設備,其中有關電腦時間部分,經查非屬度量衡法施行細則第2條所稱之法定度量衡器,亦非屬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爰無須辦理檢定。」 |
|
回頂端 |
|
|
TWRZSH
重 車 太 子
註冊時間: 2010-09-26 文章: 3818
|
發表於: 2019-12-12 17:30 文章主題: |
|
|
蓋瑞劉 寫到: |
不等了 等個屁
去對面騎 有些省不禁摩
還可以直上高速
|
不過沿海省份都是禁止上高速
總不能老是去跑湖北西藏新疆那些省份
有的讓你上去後卻不給加油 那才是慘喔
與其這樣還不如去鄰近的日本騎車
[國際駕照日本認可 中國並不認可] 大陸轉證手續又是個問題 _________________ 世上只剩共產黨與國民黨在一起反對台獨 |
|
回頂端 |
|
|
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9-12-13 09:14 文章主題: |
|
|
singlew 寫到: |
很不幸的
就算有人真的因被罰去申訴...
應該也是無法過的
https://www.traffic.police.ntpc.gov.tw/cp-2772-44747-27.html
三、區間測速有無法源依據?
(一)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43條第1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現行法令對超速之認定,並無限制僅能以雷達或雷射等設備偵測,另言之,以區間平均速率認定超速亦符合法令規定。
(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規定,區間測速亦屬固定式測速執法器材,須於公告設置地點,並於執法路段起點前,設置「警52」(測速取締)警告牌面,一般道路設於起點前方100公尺至300公尺(高快速公路為300公尺至1000公尺)。
(三)另懸掛附牌文字為「前方區間測速長度○公里」告知區間測速長度,及測速起點與終點處設置「區間測速起點」、「區間測速終點」牌面。
五、區間測速之精確度如何?設備有無需年度檢驗?
(一)區間測速係由車輛通過偵測點時辨識號牌並記錄系統時間,以固定兩點間之距離及通行時間換算所得區間平均速率為科學證據,系統時間持續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時間與頻率伺服器對時,又兩點距離遠較雷達測速範圍更長且固定,系統誤差(甚微)影響程度甚低,精確度並無疑義。反觀現行測速雷達發射頻率波長是否正確穩定,對測速精確度影響甚大,故需每年實施檢驗。
(二)為釐清區間速率偵測儀器是否需送檢驗或定期複檢,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於107年3月8日以新北警交字第1063544467號函詢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區間測速設備是否需申請度量衡器檢驗,該局函復:「所詢之區間測速設備,其中有關電腦時間部分,經查非屬度量衡法施行細則第2條所稱之法定度量衡器,亦非屬應經檢定法定度量衡器,爰無須辦理檢定。」 |
那是警察自己說的!
不過不在表列代表不能用,不是不用檢驗!
根據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2 條,超速違規必須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而所謂的科學儀器必須經過我國中央標準局的檢驗才算是合格的科學儀器!
而根據度量衡器檢定檢查辦法第3條第六項
速度計:
(一)公務檢測用雷達測速儀。
(二)公務檢測用雷射測速儀(光達式)。
(三)公務檢測用感應式線圈測速儀。
並無所謂的區間測速用的設備!
故區間測速用之設備屬於未檢驗之非法器材屬於違法取締!
|
|
回頂端 |
|
|
DAV 台灣漢堡家族NO.891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5-01-06 文章: 1586 居住地: 阿隆/高雄/南區
|
發表於: 2019-12-14 12:25 文章主題: 果然會議後才敲定日期 |
|
|
https://udn.com/news/story/7323/4226112
南迴公路新線通車日定案 23日上午9點半蔡英文主持
南部地區民眾期待的南迴公路截彎取直(簡稱南迴新線或南迴改)工程全線通車,原訂20日由總統蔡英文主持通車典禮,疑因配合蔡英文行程順延,今天確定改到23日上午9點半,仍由蔡英文主持通車儀式。
今年7月間,行政院長蘇貞昌視察南迴改工程時,在工程人員確定沒問題後,蘇當場宣布南迴改全線12月20日通車,蘇揆下了軍令狀,工程人員近5個月積極趕工收尾,交通部也邀請蔡英文12月20日主持通車典禮,且安排蔡英文駕馭吉普車通過草埔隧道。
不過,府方日前通知公路總局通車日期可能改期,公路總局今天證實,昨天下午接到府方確定時間是23日上午9點半,國安局人員已會勘過典禮現場周邊環境與動線,著手規畫安全人力部署。
為何延期?公路總局人員表示,可能蔡總統最近太忙,要處理國政,又要自己拚連任,還要幫同黨立委參選人輔選,行程滿檔,無法在20日主持通車典禮。
很多民眾都期待南迴新線通車,想體驗新路的寬直平坦,公路總局人員提醒通車典禮舉行期間,基於總統維安需求,南迴改約11公里道路南北兩端都實施管制,請想行駛南迴新線的民眾,23日當天上午10點半以後再走,才不會被警方交管人員阻擋。 |
|
回頂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