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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01-31 17:57 文章主題: [新聞]車機排氣定檢超標逾半年註銷牌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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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每年約有200多萬輛機車車主,沒有按規定接受定期排氣檢查,以後小心逾期半年未定檢或定檢沒過,將會被註銷牌照。新規預計今年內實施。
針對新《空污法》44條規定車輛應實施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若未符合規定得撤銷、廢止牌照,環保署今天預告《空污法施行細則》修正草案,32條明定汽車未依《空污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實施定期檢驗且已逾應檢驗日6個月、未依規定申請複驗或複驗仍不合格,由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完成改善後才能重領牌照。環保署說,預告修正後,將在60日內聽取各界意見,並召開公聽會,預計今年內實施。
環保署空保處簡任視察胡明輝說,目前汽車排氣定檢都是配合車輛定檢規定實施,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修正,逾期半年未定檢或定檢未過可註銷牌照;不過,機車部分的排氣定檢,舊的《空污法》是規定不得換發行照,但實際上2013年就已經取消定期換發行照規定,致使機車未依規定定檢,都只有開罰2000元。
出廠滿5年以上的機車,每年須進行排氣檢驗,根據環保署規定,逾期未定檢者雖可處2000元罰鍰,但每年要實施定檢的機車約1000萬輛,未依規定定檢的機車仍多達200多萬輛、未定檢率超過2成。新法雖將未定檢的2000元罰鍰調降到500元,但預估增加實施註銷牌照規定後,應可提升車輛排氣定檢率,避免不合格的烏賊車輛在市區趴趴走。(洪敏隆/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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