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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個光 龜速小飛俠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12339 居住地: 淪落異星的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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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03:39 文章主題: 重機釋憲門票G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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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上國道挨罰不服 法官:要遵守規定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魏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今年7月騎車上國道1號,被罰4000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早就開放重機可上國道,他是因行政機關怠惰不作為而被罰,已屬違憲;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依相關條例,大型重機只能在有開放的路段行駛,他騎車的路段沒有,騎士應尋正當管道提訴求,非恣意違反,否則將造成交通秩序大亂,判魏男敗訴。
魏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騎車上國道1號,被罰4000元,他認為自己遭裁罰是因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立法怠惰所致,提行政訴訟,但被判敗訴。圖為車友抗議畫面,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魏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騎車上國道1號,被罰4000元,他認為自己遭裁罰是因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立法怠惰所致,提行政訴訟,但被判敗訴。圖為車友抗議畫面,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今年7月1日早上8點左右,魏男騎乘847cc的大型重機,行經國道1號北向14.2公里處時,被警方目睹,攔下開罰,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罰他4000元。
魏男提行政訴訟指稱,道交處罰條例早在101年間修正,公告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可行駛高速公路,主管機關應制訂相關細節與執行規定,但至今國道高速公路局僅公告開放短短5公里的「國道3甲台北端至深坑端」,其餘不准,他遭裁罰是因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立法怠惰所致,已屬違憲違法狀態。
法官認為,道交處罰條例有規定,大型重機行駛未經公告允許路段者可罰3000至6000元,裁決沒問題。
至於限制是否合理?法官認為,依高速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以及高公局於101年間的公告,大型重機可於公告開放路段(即國道3甲)行駛,於規範範圍內,並未禁止魏男在國道上駕駛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居住遷徙等權利。
法官認為,路權如何規劃使用,是立法者對交通安全秩序的判斷,在未經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違憲或立法者修正、廢止前,仍合法有效,且主管機關對開放與否,是參照路線設計、道路狀況、交通量、肇事資料等,有一定專業評估,民眾應遵守。
法官勸魏男,若對限制公告不滿,應循正當行政救濟途徑,不是自認規範不當就不遵守,否則將造成交通秩序大亂,交通規範公信力也會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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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只有釋憲囉.........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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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w singlew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12-08-19 文章: 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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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10:36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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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見我們那些捐款的真是聰明!
早知道只有釋憲這條路了!
在未經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違憲或立法者修正、廢止前,仍合法有
效,
擺明就是叫我們去釋憲
我記得好像也有法官在騎紅牌的
他們可能也很急吧
singlew 在 2017-11-16 11:52 作了第 2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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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勝軍
教 授 級
註冊時間: 2009-04-13 文章: 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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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11:0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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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釋憲判決後的結果要等多久? _________________ 感恩各位上人曾經與未來的分享和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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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w singlew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12-08-19 文章: 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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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iple 亮哥 重 車 達 人
註冊時間: 2016-12-20 文章: 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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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18:4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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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兩百年之前,一定會開放 _________________ 騎帥不騎快,騎快會 Good By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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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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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7 10:56 文章主題: Re: 重機釋憲門票G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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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個光 寫到: |
重機上國道挨罰不服 法官:要遵守規定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魏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士今年7月騎車上國道1號,被罰4000元,他不服提行政訴訟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早就開放重機可上國道,他是因行政機關怠惰不作為而被罰,已屬違憲;新北地院法官認為,依相關條例,大型重機只能在有開放的路段行駛,他騎車的路段沒有,騎士應尋正當管道提訴求,非恣意違反,否則將造成交通秩序大亂,判魏男敗訴。
魏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騎車上國道1號,被罰4000元,他認為自己遭裁罰是因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立法怠惰所致,提行政訴訟,但被判敗訴。圖為車友抗議畫面,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魏姓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騎車上國道1號,被罰4000元,他認為自己遭裁罰是因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立法怠惰所致,提行政訴訟,但被判敗訴。圖為車友抗議畫面,圖中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楊金城攝)
今年7月1日早上8點左右,魏男騎乘847cc的大型重機,行經國道1號北向14.2公里處時,被警方目睹,攔下開罰,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罰他4000元。
魏男提行政訴訟指稱,道交處罰條例早在101年間修正,公告550cc以上的大型重機可行駛高速公路,主管機關應制訂相關細節與執行規定,但至今國道高速公路局僅公告開放短短5公里的「國道3甲台北端至深坑端」,其餘不准,他遭裁罰是因行政機關長期不作為與立法怠惰所致,已屬違憲違法狀態。
法官認為,道交處罰條例有規定,大型重機行駛未經公告允許路段者可罰3000至6000元,裁決沒問題。
至於限制是否合理?法官認為,依高速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以及高公局於101年間的公告,大型重機可於公告開放路段(即國道3甲)行駛,於規範範圍內,並未禁止魏男在國道上駕駛或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未牴觸憲法平等原則、居住遷徙等權利。
法官認為,路權如何規劃使用,是立法者對交通安全秩序的判斷,在未經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違憲或立法者修正、廢止前,仍合法有效,且主管機關對開放與否,是參照路線設計、道路狀況、交通量、肇事資料等,有一定專業評估,民眾應遵守。
法官勸魏男,若對限制公告不滿,應循正當行政救濟途徑,不是自認規範不當就不遵守,否則將造成交通秩序大亂,交通規範公信力也會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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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只有釋憲囉......... |
這些官是讀書讀到頭殼壞掉了嗎?
有一定專業評估!?
手法這麼粗糙/藉口自相矛盾,一眼就知道是在為反對而反對,還專業評估咧!
這麼專業的話,路上交通怎麼亂七八糟,奇怪的道路規劃一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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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Max I'm Max 重 車 教 主
註冊時間: 2011-09-03 文章: 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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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9 12:20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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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審都敗訴就可以釋憲了!
大會報告!
釋憲進度與說明:
1. 起訴作業均已完成。
2. 目前陸續已有車友收到監理單位的答辯書,接續才會有一審判決。
3. 待一審判決書下來後,律師會進行評估進行上訴的時機,大約會挑選幾個案子進行上訴作業。二審即由律師全權接手作業。
4. 依申請釋憲的條件為敗訴確定,才可申請。
如於一審或二審時就勝訴了,就沒有釋憲的機會。
如於一審或二審時就勝訴,即是個案勝訴,另一個法官在
審判可有不同看法,就可能是敗訴。
5.釋憲的結果是遠高於個案的,它是會促成修法的。
6.若高等法院要求將案件提高到最高法院時,需有律師資格才可進行訴訟作業。
https://www.facebook.com/RideOnHighway/ _________________ For me,she is not a car,we win and we lose toge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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