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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走路工
6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14-05-06 文章: 608 居住地: 台灣鬼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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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07 20:1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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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分享經驗
意外在所難免
也許以後會碰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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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生哥 阿生哥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6-10-16 文章: 58 居住地: 高雄市左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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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30 19:0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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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出來了:
您好~
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我是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文宣組編輯委員林育生
對您這篇「碰的一聲之後,你怎麼辦?」文章很有興趣
請問您是否為原作者?
請問您是否有意願刊登在中鋼勞工月刊? _________________ 天德牌天龍牌雨衣
胎壓顯示器
3M反光輪框貼
散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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偉尼基 不專業心理小書僮 亞 洲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9-06-24 文章: 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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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30 19:10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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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多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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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出來了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3-07-26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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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30 22:0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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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抬舉,歡迎轉載,希望大家都出入平安! _________________ 去想,做不到;去做,意想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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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emy 傑若米 重 車 至 尊
註冊時間: 2004-08-12 文章: 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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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31 02:30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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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人要拿去刊登了,不置頂說不過去!
代車友感謝"太陽出來了"大大的整理分享.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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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出來了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3-07-26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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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31 19:2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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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版主,惶恐!惶恐! _________________ 去想,做不到;去做,意想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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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k-5 Cdk-5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14-06-18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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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6-25 12:40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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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參考依據。感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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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出來了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3-07-26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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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7-31 21:43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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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中鋼勞工月刊的刊登,敬祝大家出入平安!
_________________ 去想,做不到;去做,意想不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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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台灣 阿威 笑 傲 車 壇
註冊時間: 2011-12-21 文章: 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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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8-01 08:4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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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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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情森巴隼
亞 洲 車 神
註冊時間: 2010-06-30 文章: 2837 居住地: 子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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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8-01 09:05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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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的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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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馬舞行車紀錄器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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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fs12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11-07-13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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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23 00:02 文章主題: Re: 碰的一聲之後,你怎麼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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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太陽出來了"]碰的一聲之後,如果你還有行動能力,可以參考全部;如果已經沒有行動能力了,參考後半部吧;如果沒有呼吸能力了,本篇可能就與你無關了!
本篇不引用條文,因為拗口難懂,而且要用到的人是法官,不是我們。
本篇為個人處理經驗(還好,都是幫別人處理),如與現況有所出入的,煩請不吝指正;本篇僅提供各位車友參考,相關內容亦可自行驗證,無意引發任何論戰。
俟後再視狀況容留補充或增刪。
祝各位車友安全、愉快!
碰的一聲之後,你怎麼辦?
前30秒:
一、 切忌與對方爭吵,無益於事。
二、 你只有不到30秒的時間,請立即思考:方向燈打了沒?大燈開了沒?如果還沒,請火速打開!相反的,對方的呢?有沒有什麼漏洞,趕快抓住。切記,你只有不到30秒的時間,因為在這段時間內,絕大多數人的記憶都會是空白的,包含圍觀的群衆。
三、 不過,現在大部份的車友都有裝行車記錄器,這招的效果有待斟酌了!
保持現場:
一、 在警察來之前,最好不要移動現場,雖然有可能吃上妨礙交通的罰單,但為了後續的處理,仍建議最好不要移動雙方車輛。
二、 如果事故輕微,雙方看似無傷,車輛亦無大礙,且雙方都說沒事,不用叫警察,也請你不要比對方先離開現場,因為要是對方突然反悔,你走之後他報警,那你就是肇事逃逸,如果真的遇到了,必定讓你百口莫辯,除非你能舉證(人證或物證),證明對方說沒事,而且也不用叫警察。
照像:
一、 第一要照的是你週遭的人和車(車號),因為他們有可能會成為你所需要的證人。
二、 照車禍現場及車損狀況(雙方的)。
筆錄(問話):
一、 不要說謊(我只強調不要說謊):警察大人說「喔,看這個現場撞成這樣…,先生,你騎得很快喔,你騎多少?」你怎麼回答?「沒有,我只有騎四十」(有沒有說謊,被戳破怎麼辦),「對不起,我騎大概有六、七十」(自己都承認超速了,往後的一切請坦然接受吧)。參考回答「抱歉,我不清楚,我一般都是依著速限這樣騎,眼睛看路況都來不及了,我不會低頭去看時速表耶!」(煞車痕留給警察去驗,驗出你超速,你就承認,驗不出來,當然就不算啦)。
二、 字字斟酌:筆錄是正式文書,你簽了字就一切算數了,千萬不要差不多。「推」撞和「追」撞,「及」還是「或」,一字之差,影響很大。
三、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千萬別好像、好像、好像,「也許、大概、差不多;恐怕、未必、不見得」,如果筆錄漏寫了「好像」兩個字,那麼你的陳述就變成「據實」了。
準備資料:
一、 事故現場圖:向處理之交通隊處理你的案子的員警(三聯單上有蓋章)申請。
二、 初判表(初步分析研判表):填寫申請單(申請同上述,免費),雖無法律效力但通常都會引為參考。
三、 就診單據:不用多說了。
四、 診斷證明書:向就診醫院所申請,何時能拿得到得看醫生,他若認為療程尚未結束或仍有變數,這時候申請不到;有可能你要求的內容證明書上不見得會註記,醫生也知道你要幹什麼,他也不想淌你們的混水。
五、 和解條件:人傷、車損都有單據佐證,但其他項目及精神賠償呢?舉例:如要列工作損失,你必須提出薪資證明(個人工作室之類的就提出勞保保單)、公司扣款證明等多項證明,不是隨口說;簡單的說,提的出證明的,雙方都沒話講、提不出證明的,你要是無法自圓其說,恐怕連法官都會砍。另車損部份,最好是提原廠估價單較具公信力,要不然你有認識人報價一萬、對方也有認識人報價二千,要依誰的。請自行準備充份的單據及證明,並審慎考量訂定你準備開始談的金額額度。
和解:
一、 頸部以上有傷(不論輕重),一週內最好都不要談,以免傷勢反覆;若簽了和解書後傷勢又惡化,很難再求賠償。
二、 和解時間:確定人傷部份不會再有傷勢變化的疑慮時(但最好別拖過二週,重大傷害另論)。
三、 和解地點:千萬、千萬、千萬不要在自己或對方的場所,即使對方表現得再有誠意都別過去。最好的地方就是交通隊、警察局(派出所),你只要跟值班員警說借個場地談車禍和解就可以了。
四、 和解就不要再去吵誰對誰錯了!有了初判表,雙方自己心裡有數,誰對誰錯是法官的事,談和解就是你情我願而已。
五、 通常第一次都不會有結果,雙方相互試探而已,試探誠意、試探底線。
六、 和解金額原則上以總價來談為主,分項(人傷、車損、精神…)比較沒必要。
七、 和解談不下去了,或你已經不想談了,那麼請直接向處理的員警講一聲,說你們不會和解了,這樣,處理員警就會把案件移交各縣巿調解委員會;如果不主動講,放著不管,大概二個月左右吧,員警還是會將案件移到調解委員會。
八、 承上,如果已經確定談不下去,要請員警將案件移送,記得順便向員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過失不論比例,即使是1%,那也是過失;傷害不論輕重,就算診斷證明上只寫挫傷,也就是黑青啦,那也是傷害,所以對方只有1%的錯,但卻造成你的挫傷,這也就是過失傷害,雖是如此,屆時法官還是會裁量的)。
和解書:
一、 沒有一定格式,坊間書局通常有賣現成的,但和解條件欄都會改半天,可以自己用電腦打一打就好了。
二、 基本上的內容不外乎:甲、乙方(較常見的情況是把賠償的一方列為乙方)姓名、身份證字號、聯絡電話(千萬不要地址)、肇事經過(簡單點,詳例)、和解條件(條列式寫清楚即可,最後一條請加上「此後甲、乙雙方及任何人均不得對此事故向對方要求任何賠償,並自願放棄本次事故之法律追訴權。」)、時間及雙方簽章。
例: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於某地,乙方因違反交通規則,駕駛車號XX-XXXX自用小客車不慎撞及甲方所騎乘車號XXX-XXX摩托車,肇致甲方本人受傷及甲方車輛損壞。
調解委員會:
一、 調解日期會發正式公函通知,但一定在上班日,因為假日調解委員都要放假。
二、 調解委員不能自己選,分到誰都得認命(因為調解委員大多是帶著心證來協調的)。
三、 調解委員會最好要去參加,每次的記錄都會送上法院(如果仍無法和解的話),因為這些記錄可以參考是誰沒有心想和解。
四、 原則上調解委員會會努力三次,每次的間隔大概是一到三個月左右,三次都調解不成,案件就會移送到檢察官(還不是法官喔)手上。
五、 談判基本技巧參考:
展現誠意(較大幅度自砍…)
堅持底線(對方遲不退讓,就跟調解委員說:您辛苦了,對方不想談,我有事先走了…)
勿與調解委員對立:不多言了。
檢察官:
一、 第一次收到的開庭通知,應該都是偵察庭,也就是檢察官瞭解案情及確認事發經過。
二、 檢察官也有可能在詢問雙方意見後,將案件退回調解委員會,為雙方和解進行最後的努力。
三、 如果和解了,當然就結案了;如果沒有和解,檢察官就會將案件送到法院了。
開庭:
第一庭:
一、 這裡所指的開庭是指刑事庭,因為有過失傷害而提出告訴。
二、 事故傷害如果不嚴重(就個人所知,傷者一隻小腿一般性骨折及挫傷,這叫輕微),法官恐怕會當庭駡人,責問是誰不願意和解(會很傻眼),也有可能當庭協商和解,總之,在這裡,法官最大囉。
三、 回話帶點禮貌及景仰法官的態度,應可獲得較有利態勢。
第二庭:
一、 重要、重要、重要:在第一庭結束、第二庭開庭前(時間約有一個月到一個半月),一定要記得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的訴頌。過失傷害是刑事,事故發生後半年內要提出,民事賠償原應至民事庭提告,期限為事故發生後二年內,但因案件單純、事故傷害輕微,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告訴,就不必再另外去告民事庭了;如果真的忘了提,那就在期限內另外去告民事庭吧(麻煩)。
二、 有可能收到的不是開庭通知,而是通知你將以簡易判決為之(也就是不開第二庭了),如果你沒有提附帶民事,那就等判決書吧;反之,如果你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頌了話,法院就會發出開庭通知,也就是說第二庭一定會開了。
最後就是等判決囉![/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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