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前牌未掛被開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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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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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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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7 19:00    文章主題: 請教前牌未掛被開罰問題~ 引言回覆

想請教大大們,因為小弟未掛前牌被警察開了張罰單,經申訴之後沒過還是得開罰
依裁決日期前必須繳清罰單並繳銷牌照重驗車,請問我可以先繳罰單車子晚點再驗可以嗎?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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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7 20:30    文章主題: Re: 請教前牌未掛被開罰問題~ 引言回覆

Lori 寫到:
想請教大大們,因為小弟未掛前牌被警察開了張罰單,經申訴之後沒過還是得開罰
依裁決日期前必須繳清罰單並繳銷牌照重驗車,請問我可以先繳罰單車子晚點再驗可以嗎?

感謝~

可以(繳納罰鍰,繳送牌照*)。
只是愛駒這段期間不能行駛,
避免樓主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八款
的「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如果沒有繳送牌照,還有提起行政訴訟(交通裁決事件的撤銷訴訟),
  經過逕行註銷之後,六個月後才能請領(牌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六十六條後段(但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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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7 22:2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恩恩~
也就是說,若沒有依照到案日期繳清罰單和註銷牌照的話
被裁決單位撤銷掉是要等六個月以後才能再請牌是這樣嗎?

感謝大大的回應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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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8 15:4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Lori 寫到:
恩恩~
也就是說,若沒有依照到案日期繳清罰單和註銷牌照的話
被裁決單位撤銷掉是要等六個月以後才能再請牌是這樣嗎?

感謝大大的回應 Smile

沒錯(沒有繳送牌照的時候),但是樓主不用擔心,
因為註銷必須經過「裁決書送達的三十天之後」才能執行。
        (不是通知單的應到案日期)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5 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67條)
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之不
變期間未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或其訴訟經法院裁
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
之:
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
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依
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於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十年內,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因違反前項第三
款修正前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得於五年內繳
清罰款後,申請核發。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6 條:
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非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不得再行請領
但依前條第一款之規定註銷者,非滿六個月不得再行請領。


另外,樓主繳送牌照的時候,
記得攜帶前後號牌、行車執照,並且收存汽車牌照吊銷執行單(之後請領需要檢具)。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69 條:
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受處罰吊扣、吊銷、註銷者,執行時應分別收繳汽車
牌照
或駕駛執照後,製發執行單交付被處分人收執。
前項執行吊扣、吊銷、註銷汽車牌照者,應同時繳送其車輛號牌及行車執
照。

第一項之執行單為吊扣處分者,於吊扣期滿,被處分人領回汽車牌照或駕
駛執照時,處罰機關應將執行單收回附卷;如執行單遺失者,應由受處分
人或其委託之人切結附卷。
計程車駕駛人受吊扣執業登記證或廢止執業登記處分者,由其辦理執業登
記之警察機關收繳保管或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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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8 17:2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感謝黑貓兄詳細說明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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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9 12:5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實在太詳細了,感謝大大! Smile Smile Sm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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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09 15:4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雲遊台灣 寫到:
感謝黑貓兄詳細說明 Smile

Lori 寫到:
實在太詳細了,感謝大大! Smile Smile Smile

哪裡,感謝 雲遊 兄臺及 Lori 兄臺讚許 Surpri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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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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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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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發表於: 2014-08-14 21:1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又是前牌問題! Question 何時才能廢掉這堵爛性規定! <img src=t" border="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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