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 150c.c.以上行駛國道的條約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重 車 權 益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黑小鯊

重 車 車 狂
重 車 車 狂
黑小鯊

註冊時間: 2009-06-23
文章: 1873

發表發表於: 2014-03-31 23:07    文章主題: WTO 150c.c.以上行駛國道的條約 引言回覆

WTO 150c.c.以上行駛國道的條文 到底在哪!!

我翻來翻去找不到該條文到底在哪!!!!! 掯

有沒有好心的大大能貼給小弟,也方便給之後的人搜尋資訊....感激不盡阿~~ hero hero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Rox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Rox

註冊時間: 2012-02-29
文章: 374

發表發表於: 2014-04-01 01:1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已確定為 此
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個別關稅領域入會工作小組報告 共103頁


Rox 在 2014-04-01 23:31 作了第 1 次修改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yoshifumi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4-04-01 13:0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找到也沒啥用!
現在官員三讀通過的條文都可以隨意解釋,法治只是官員用來欺騙無知人士的口號!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AAEFZ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04-09-10
文章: 259

發表發表於: 2014-04-01 16:1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yoshifumi 寫到:
找到也沒啥用!
現在官員三讀通過的條文都可以隨意解釋,法治只是官員用來欺騙無知人士的口號! Question


現在不是流行意見不同就可以來佔領"膠統布" 直到它全面開放任何道路行駛
應該來學一下
_________________
HELLO EVERYBODY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發送電子郵件
reterjang
阿宗

亞 洲 車 神
亞 洲 車 神
reterjang

註冊時間: 2004-12-29
文章: 2858
居住地: 台中,后里

發表發表於: 2014-04-01 18:3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AAEFZ 寫到:
現在不是流行意見不同就可以來佔領"膠統布" 直到它全面開放任何道路行駛
應該來學一下


學生大不了不去上課,到時曠課太多被休學了就是再唸一次而已~~
學費和吃喝拉睡都有父母出錢,無憂無慮的當然去立法院住個十天半個月也没關係~

重機騎士大部份都有固定工作要養家庭小孩,去參加抗議是可以啦~
但是要能去佔領哪個機關....大概只有夢中才能實現吧~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ㄚ文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10-08
文章: 744

發表發表於: 2014-04-01 23:00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71. 中華台北代表指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時就娛樂漁業漁船執行乙項符合WTO輸入許可程序協定中自動發證規定之簽審制度,且將要求進口商和國內產製漁船皆須取得經核可之汰舊換新資格。他並表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後6個月內取消對150西西以上機車之進口禁令及准許其進口;屆時,中華台北將對700西西以上機車執行與國際標準相當之排放標準。中華台北代表並指出,對機車行駛道路之限制一般而言僅適用於中華台北境內兩條主要跨島高速公路;該項限制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措施將不會成為市場進入之障礙,且中華台北將在WTO會員之要求下,就道路行駛限制及其效果進行諮商。中華台北代表進一步指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後兩年取消柴油引擎小客車之禁止進口。工作小組將該等承諾列入紀錄。

引用出處 : http://www.trade.gov.tw/cwto/Pages/Detail.aspx?nodeID=356&pid=312973&dl_DateRange=all&txt_SD=&txt_ED=&txt_Keyword=&Pageid=0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Punky

6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6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Punky

註冊時間: 2009-08-04
文章: 600
居住地: 一個遙遠的國度

發表發表於: 2014-04-01 23:0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亂入一下!! ~~逃

_________________
筆揚三千丈 墨灑九萬里 處世不問事 癡狂小龐克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3q

亞 洲 車 神
亞 洲 車 神
3q

註冊時間: 2009-01-03
文章: 2823

發表發表於: 2014-04-05 00:3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AAEFZ 寫到:
現在不是流行意見不同就可以來佔領"膠統布" 直到它全面開放任何道路行駛
應該來學一下


流行!?

那個是要付出被起訴坐牢背前科的代價滴喔!

這位前輩真的要學嗎? 麥啦!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lcchwen
車博士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3-06-24
文章: 334
居住地: 花蓮

發表發表於: 2014-04-07 23:2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小弟在別樓有說及勸過車友改裝部品勿影響他人,而當時有幸參與協助我國加入WTO開放大型重機,就個人所知提供各位車友參考(入會後很多都已解密,現在應該也不是密,多少業界也會傳出,不過當時確實不能讓人(他國)知道我談判籌碼及底線)不然也不用談了。 EX.大型重機算貨貿,而目前國內最大量大型重機貿易商算服貿(大型重機進口目前最大貿易商其實是新加坡商)。而實質關稅及協定要各國雙邊會談去議定(雙邊貿易),願意跟我國談的不多就是。

就阿文兄所轉載入會工作文件
70. 某些工作小組成員指陳部分進口遊艇及娛樂漁業漁船之非關稅措施,以及對包括含往復式內燃活塞引擎汽缸容量在150西西以上機車禁止進口之措施仍續存在。該等工作小組成員指出,上述限制措施並不符合WTO協定之規範。此外,某些成員指陳,中華台北尚未就150西西以上機車制訂合適之排放標準,此可能造成即使禁令正式取消後仍無法有效開放市場。最後,該等成員指陳中華台北限制機車行駛於中華台北之某些主要高速公路。該等議題須於禁令取消時處理,以確保該等產品市場之有效開放。

(上述指陳,老實講吧,就是美國啦,逼我要自由貿易的國家(服貿及貨貿),並且要求我須於禁令取消時處理,小弟個人所知,當時AIT及美國貿易談判代表確實有私下到我國了解(講白點就是派間諜吧),在我國兩條高速公路觀察幾天後,從此不再提也不在施壓,連小弟也不知道為何),反倒是下一條71逼得很緊,AIT和美國車廠及貿易代表來訪多次並施壓。

71. 中華台北代表指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時就娛樂漁業漁船執行乙項符合WTO輸入許可程序協定中自動發證規定之簽審制度,且將要求進口商和國內產製漁船皆須取得經核可之汰舊換新資格。他並表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後6個月內取消對150西西以上機車之進口禁令及准許其進口;屆時,中華台北將對700西西以上機車執行與國際標準相當之排放標準。中華台北代表並指出,對機車行駛道路之限制一般而言僅適用於中華台北境內兩條主要跨島高速公路;該項限制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措施將不會成為市場進入之障礙,且中華台北將在WTO會員之要求下,就道路行駛限制及其效果進行諮商。中華台北代表進一步指出,中華台北將於入會後兩年取消柴油引擎小客車之禁止進口。工作小組將該等承諾列入紀錄。

上述71的協議內容,簡單講也是老美施壓,不然怎會訂個700西西以上機車並執行與國際標準相當之排放標準。近期美方並告知打算進1900西西的機車。當初我國代表有跟世界各國表明 [中華台北代表並指出,對機車行駛道路之限制一般而言僅適用於中華台北境內兩條主要跨島高速公路;該項限制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措施將不會成為市場進入之障礙,且中華台北將在WTO會員之要求下,就道路行駛限制及其效果進行諮商。] 就以上原文協議內容看來,世界各國是同意我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之限制,並在後續諮商沒提出異議確認不會造成貿易障礙。(講白點就是商業間諜沒回報,且認為台灣沒開放高速公路行駛機車未違反WTO有關規定,沒造成貿易障礙)。
另外入會後兩年取消柴油引擎小客車之禁止進口禁令,則是歐盟會員國要求的,我再評估和積極爭取下才獲得兩年緩衝期。當然談判當時就是以爭取較長緩衝期為底線,雙方互相退讓折衝,不過我國是沒有什談判籌碼就是。

以上.......車友參考看看。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CHL

4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4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CHL

註冊時間: 2005-01-13
文章: 567
居住地: 寶島

發表發表於: 2014-04-08 10:50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現在還不都是"違憲"的不讓紅牌車上國道,所以找到條文有用嗎?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lcchwen
車博士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3-06-24
文章: 334
居住地: 花蓮

發表發表於: 2014-04-09 22:24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牽扯到國際條約,就不是我們自己想怎樣就怎樣的(國際法優於國內法),除非你不想走出去(內需市場可以大到可以自己玩自己的EX印度或印尼),就個人理解,當時WTO成員國(主要是美方)要求的是(開放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不是只有70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而已,我個人當時覺得美方要求應該是合理的,不過後來可能美蝶回報並分析後,十幾年沒再提過SO......其實我個人覺得美方雖衝破我大型重機禁令(環保標準寫禁止),但在自由市場上實際受益的卻是[日方],老美大哥要面子成分居多。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重 車 權 益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灣時間 (GMT + 8 小時)
1頁(共1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