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發表人 |
內容 |
大尾鱸鰻
亞 洲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9-01-02 文章: 2539
|
發表於: 2012-11-13 13:59 文章主題: |
|
|
orea2007 寫到: |
交通部所謂民調應該就是上次那篇充滿引導式問題、
85%的受訪者沒有跟大型機車共行經驗,更沒有駕照,
卻80%反對的問卷。 |
錯
上次那份腦殘問卷是行政院研考會做的
雖然官員的豬頭是不會有差別的
但我們不能把張三的豬頭冤枉給李四的豬頭
更何況 如果真的是上次那篇
為何不把來源引用清楚
只是含糊的用一句「民調顯示」帶過?
一定有鬼 8) |
|
回頂端 |
|
|
雲遊台灣 阿威 笑 傲 車 壇
註冊時間: 2011-12-21 文章: 9705
|
發表於: 2012-11-13 14:49 文章主題: |
|
|
tifiosi 寫到: |
看起來的意思是這樣的:
基本上我是不反對,所以快速道路我可以開的我都用力給它開下去
可是高速公路不歸我管,我想開也不能開....
有時間來喝茶聊天啦 |
你推我我推你 , 一推四五六 , 一等七八年 |
|
回頂端 |
|
|
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2-11-13 20:36 文章主題: |
|
|
陳豊運 寫到: |
利害!本函之詮釋意涵!就如您陳述所言之!
-----------------------------------------
本函《高雄市政府交通局》之意涵!已表明:
國道試辦路段!是《交通部高公局》之權責!
則我們《高雄市政府》尊重高公局管制方式!
但我們《高雄市政府》樂觀其成國道之試辦!
因我們《高雄市政府》已開放大型重型機車!
行駛於《高雄市轄內》台88 快速公路 多年!
若爾後《高雄市政府》有召開道安督導會報!
研商有關大型重型機車之管理政策或措施時!
將會邀請: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列席陳述意見!
鑑此公函!詮釋意涵!敬此報告!大家加油!
-----------------------------------------
另《黎旭成車友》建議!爾後若有上揭會議!
應將《小港國際機場》禁行大型重型機車案!
併案納入《高雄市道安督導會報》開放行駛!
、 |
理事長好:
小港國際機場路權問高雄市政府,恐怕還是跟這次一樣說:主管單位是民航局無能為力! |
|
回頂端 |
|
|
陳豊運
10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08-31 文章: 1178
|
發表於: 2012-11-15 22:21 文章主題: |
|
|
、
yoshifumi 寫到: |
小港國際機場路權問高雄市政府,
恐怕還是跟這次一樣說:
主管單位是民航局無能為力!
|
請:勿庸自擾!會如您所願的!
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營運科,
暨:警政署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均會參與:高雄市道安會報的。
----------------------------
道安處罰條例第92條第6款訂:
大型重型機車是此照汽車路權!
、 |
|
回頂端 |
|
|
柏青哥 柏青哥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6-06-11 文章: 29676 居住地: GG 拔辣園
|
發表於: 2012-11-16 01:50 文章主題: |
|
|
SAMOADO 寫到: |
用來證明 交通部的地方政府全反對說法是屁話 謊話 |
唉 ..... 這要如何道起這個政府呢?
Louis73 寫到: |
集合各縣市回文以及林福山的新聞發言不知道可以告他公務員公然說謊、
8) |
比他更大的官都公然更誇張的說謊了 ..... 前院、後院、側院 .... 五院都他們的人 ..... 戒備很森嚴的!! 8) 8) |
|
回頂端 |
|
|
柏青哥 柏青哥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6-06-11 文章: 29676 居住地: GG 拔辣園
|
發表於: 2012-11-16 01:51 文章主題: |
|
|
黎旭成 寫到: |
報告柏青大哥
雖然你我都清楚國道權責機關是在中央
但只要地方主管機關明確表態沒有反對
對我們車友的路權來說就是障礙的免除
在後續面對中央級的主管機關時
我們就有更強的立場來爭取應有的權益
其實,我們最怕的是相應不理或是虛與委蛇
因為就算得到的是負面的回應
至少還有機會去做溝通,慢慢地化解成見
何況目前各方所得到的回應
(包括最不友善的南投,也是當初最擔心的縣市)
都沒有表態反對,這都算是正向性的回應
也確實有助於我們日後路權會議中的表述
如果我們回顧自8/15的抗議活動開始
至今每一個動作都有環環相扣的效果
甚至往後延伸到未來各會議的參與
單一來看或許表面上覺得沒啥意義或者是失敗
但實質上對於最終全面開放大型重機行駛國道都有影響
換句話說,即便是今天真的試辦開放行駛國道
那也只是完成現階段的目標而已
希望小弟以上的說明能答覆柏青大哥的疑問 |
謝謝黎大!
大家加油~~ |
|
回頂端 |
|
|
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2-11-16 16:21 文章主題: |
|
|
陳豊運 寫到: |
請:勿庸自擾!會如您所願的!
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營運科,
暨:警政署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均會參與:高雄市道安會報的。
----------------------------
道安處罰條例第92條第6款訂:
大型重型機車是此照汽車路權!
、 |
期待中!
個人已經陳情多次,還是不敵無知官員擺爛!
看團體力量是不是會比較有力! |
|
回頂端 |
|
|
ㄚ文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10-08 文章: 744
|
發表於: 2012-11-16 19:15 文章主題: |
|
|
陳豊運 寫到: |
請:勿庸自擾!會如您所願的!
其: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營運科,
暨:警政署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均會參與:高雄市道安會報的。
----------------------------
道安處罰條例第92條第6款訂:
大型重型機車是此照汽車路權!
、 |
上次去函要求說明
交通部 說 警政署為管制單位 有行政裁量權
結果 警政署 信轉 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不知怎麼回答又轉 上級機關 警政署 回答
最後 警政署 回 : 機場道路問題應該向交通部民航局或航空站反應
這....就是 公務人員.... 8) 8) |
|
回頂端 |
|
|
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2-11-16 20:23 文章主題: |
|
|
ㄚ文 寫到: |
上次去函要求說明
交通部 說 警政署為管制單位 有行政裁量權
結果 警政署 信轉 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不知怎麼回答又轉 上級機關 警政署 回答
最後 警政署 回 : 機場道路問題應該向交通部民航局或航空站反應
這....就是 公務人員.... 8) 8) |
所以這就是台灣不會進步的原因!
太多不專業的人在位!
個人陳情就擺官架子!
團體陳情就打太極!
就是無法說服別人,自己的立場是對的! |
|
回頂端 |
|
|
ㄚ文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10-08 文章: 744
|
發表於: 2012-11-16 22:20 文章主題: |
|
|
yoshifumi 寫到: |
所以這就是台灣不會進步的原因!
太多不專業的人在位!
個人陳情就擺官架子!
團體陳情就打太極!
就是無法說服別人,自己的立場是對的! |
牠的立場就是 就是禁止....遵守交通規則 不然開單 8) 8) |
|
回頂端 |
|
|
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2-11-18 20:09 文章主題: |
|
|
ㄚ文 寫到: |
牠的立場就是 就是禁止....遵守交通規則 不然開單 8) 8) |
+1!
官員做是只想到自己如何免責和卸責!
拿車道規劃不合理沒有人要遵守!
它就跟你說是用路人不守法,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問題!
而不守法取締問題是警察單位的權責!
反正就是劃完後,就不管後續的使用情況了! t" border="0" /> |
|
回頂端 |
|
|
skywing168 勤奮的台灣人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7-12-21 文章: 1541 居住地: 地球上
|
發表於: 2012-11-25 11:00 文章主題: |
|
|
ㄚ文 寫到: |
上次去函要求說明
交通部 說 警政署為管制單位 有行政裁量權
結果 警政署 信轉 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航空警察高雄分局 不知怎麼回答又轉 上級機關 警政署 回答
最後 警政署 回 : 機場道路問題應該向交通部民航局或航空站反應
這....就是 公務人員.... 8) 8) |
這太差勁了吧.....那應該再繼續回問交通部,請他們依警政署回覆的指示民航局出反應 |
|
回頂端 |
|
|
changta
重 車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6-10-14 文章: 1992 居住地: 台北市
|
發表於: 2012-12-23 13:52 文章主題: |
|
|
這公文的意思是目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原則尊重國道高速公路局"目前"的管制方式, 政府機關的公文沒有在承諾"未來式"的... _________________ 何處可承租BMW R1200R?請私訊給我~~ |
|
回頂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