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
發表人 |
內容 |
minghsiangwu 我要上國道啦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templates/chunkstyle/images/level2.gif)
註冊時間: 2015-05-28 文章: 207
|
發表於: 2015-11-23 19:47 文章主題: 一人一陳情信給監察院! |
|
|
監察院 - 陳訴書 中華民國 104 年 月 日
受文者: 監察院
陳訴人: 性別: 年齡: 職業: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身份證字號:
陳訴人是否要求保密? 不要求保密
壹、請確實填寫下列事項,俾本院處理:
一、被陳訴機關或公務人員: 交通部
二、陳訴事項曾否向權責所屬機關陳情反映? 曾經反映
三、陳訴事項是否仍於行政救濟或司法訴訟程序中? 否
貳、陳訴事項:
一、事情經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民國100年11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處罰條列第九十二條,開放550cc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案,詳見 立法院公報 第 100 卷 第 70 期 院會紀錄 。
然三讀通過的法令至今已4年過去,小民的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只有5公里的高速公路可行駛!通過的法條如同虛設,嚴重侵犯廣大車主的用路權!檢視當時的附帶決議,小民提出實際情況供您參考!
立院決議 (一)
1.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兩面牌之規定,於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
實際情況: 依據交通部路政司 書函 發文字號 路臺監字第1030416478號,因遠通目前拍攝前方大牌,若轉拍後方大牌要花大錢,故要求 加裝前上大牌,才有機會上國道。這明顯為交通部未考量本條例已通過大型重機可行駛國道,在與遠通定規格時的嚴重疏失,導致行駛路權被遠通綁架!
立院決議(二)
2.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 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 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 6 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並建請以國道 6 號、國道 8 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段為優先試辦路段,同時預告開放通車時程,並請事先加強宣導。
實際情況:250cc 已可行駛快速道路,相關的號誌有更改,但紅牌的配套作業沒有執行,過期3年半了!仍無作為!亦無試辦,更無協助推廣與宣導。且無視高公局於103年12月一日所開之會議記錄(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函 發文字號:管字第1036012096號) ,其中內容中多數同意,要求交通部作好配套即可之結論,只用一句: 民意調查報告與仍有不同意見為由打發高公局(交路字第1040003699號函),導致試辦作業無法執行,亦無提供政策施行之作法! 這即是交通部官員之職失能之證明!
本人訴求:
請貴院查辦交通部為何當初與遠通訂定規格時無視550cc大型重機可不掛前牌之法令亦不作規格修正,直接導致眾人權益受損無法行駛國道,請追究瀆職官員。
請貴院查辦交通部路政司4年來未提供配套之作為,以推責方式使政策無法推行,直接導致眾人權益受損無法行駛國道之瀆職官員。
監察院地址:10051 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 |
|
回頂端 |
|
![](templates/subSilver/images/spacer.gif) |
yoshifumi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大 師 級](images/pro1.gif)
![yoshifumi](http://motophoto.tw/up/up/016/06c/1606300927120.jpg)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5-11-24 12:59 文章主題: |
|
|
不用給監察院了!
這單位根本是轉案件的窗口單位而已!
還不如直接丟"飯桶部"! ![Smile](images/smiles/tongue_smile.gif) |
|
回頂端 |
|
![](templates/subSilver/images/spacer.gif) |
minghsiangwu 我要上國道啦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templates/chunkstyle/images/level2.gif)
註冊時間: 2015-05-28 文章: 207
|
發表於: 2015-11-24 15:36 文章主題: |
|
|
yoshifumi 寫到: |
不用給監察院了!
這單位根本是轉案件的窗口單位而已!
還不如直接丟"飯桶部"! ![Smile](images/smiles/tongue_smile.gif) |
我們是善良老百姓,文明抗爭的必經之路。沒走過文明就沒有失去理性的好理由。正式對話不成才有理由來硬的,免的民調說騎重機的都是野蠻人!
列印,簽名,寄出,功德無量! |
|
回頂端 |
|
![](templates/subSilver/images/spacer.gif) |
CBR929RR
9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9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9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templates/chunkstyle/images/level7.gif)
![CBR929RR](images/avatars/gallery/BANNER/03hrc.jpg)
註冊時間: 2006-02-13 文章: 928
|
發表於: 2015-11-24 15:52 文章主題: |
|
|
yoshifumi 寫到: |
不用給監察院了!
這單位根本是轉案件的窗口單位而已!
還不如直接丟"飯桶部"! ![Smile](images/smiles/tongue_smile.gif) |
錯了你說錯了~~~是要丟到遠東集團交通部才對 |
|
回頂端 |
|
![](templates/subSilver/images/spacer.gif) |
minghsiangwu 我要上國道啦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templates/chunkstyle/images/level2.gif)
註冊時間: 2015-05-28 文章: 207
|
發表於: 2015-11-24 19:03 文章主題: |
|
|
CBR929RR 寫到: |
錯了你說錯了~~~是要丟到遠東集團交通部才對 |
對哦! 一句話點醒我夢中人! |
|
回頂端 |
|
![](templates/subSilver/images/spacer.gif) |
yoshifumi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大 師 級](images/pro1.gif)
![yoshifumi](http://motophoto.tw/up/up/016/06c/1606300927120.jpg)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
發表於: 2015-11-25 12:51 文章主題: |
|
|
CBR929RR 寫到: |
錯了你說錯了~~~是要丟到遠東集團交通部才對 |
+1! |
|
回頂端 |
|
![](templates/subSilver/images/spacer.gi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