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又異想天開啦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重 車 權 益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viper81703
武士行館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15-03-31
文章: 4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2:11    文章主題: 交通部又異想天開啦 引言回覆

https://tw.news.yahoo.com/減少肇事率--機車道研擬變窄-002926296.html


“交通部統計車禍資料顯示,機車肇事率是全部車種裡的第一名,佔四成四。為了降低肇事率,研擬將現行 寬達五米的外側慢車道「瘦身變窄」,縮小到剩三點五米,或切割成兩條,增設「機車優先道」,減少汽車搶道或併排停車的情形”


所以再次證明腳痛部以推廣全民開汽車上路為目標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韋蒼
Cang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韋蒼

註冊時間: 2015-02-28
文章: 6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2:3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減少【肇事率】--機車道研擬變窄
根據交通部門統計,去年全台A1類交通事故,又以機車【肇事件數】最多

明明事實就是【機車】【肇事件數】最【多】但【肇事率】最【低】,
交通部老愛玩文字遊戲抹黑機車族,
之前台北開放某些路段不用兩段試左轉,
明明就有效減少最低【肇事率】車種【機車】的【肇事件數】,
現在卻反其道而已,真是妙哉。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DSNT

13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13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DSNT

註冊時間: 2011-11-03
文章: 1300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2:39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別看到標題就急著批,就內容來看我覺得這個做法是可以被討論的,
只是重點還是在於如果有人開車違規要怎麼處理,
如果有在取締,那麼不失為一個可行的辦法。
但是如果沒有在取締,那麼就可能讓亂象更亂而已囉。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wollong

重 車 車 神
重 車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4-08-16
文章: 2130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2:45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方仰寧的idea

原來大腸花事件後,調走去管交通囉~~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dader19

10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10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dader19

註冊時間: 2011-06-14
文章: 1139
居住地: ㄐㄐ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2:4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女性因生理構造會被男性強姦

禁止女性上路

男性同理
_________________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代跑者

雄 霸 車 壇
雄 霸 車 壇
代跑者

註冊時間: 2007-04-08
文章: 6634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2:5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機車"優先道"其實是一個很不安全的設計

由於優先道並不是專用,容許其他車種臨時使用,例如跨越之類的的
等於說是容易發生交會產生的事故,跟現行無太大差別

但於取締來說,則是比黃紅線來的更簡單便利
因為該道為車道,只要拍到任何行為的占用,都可以輕易開單




我不明白的是
其實台灣機車一堆被教導要行駛最外側,所以才容易發生交會的碰撞問題
只要在行駛時,與汽車一樣在同車道行駛,並不容易發生事故
再來也不知道為何!!台灣汽機車,都是說轉就轉,要停就停

問題是交通部自己造成,現在變成習慣,成為習慣就難改了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Jackel
DDPlayer

車 界 無 雙
車 界 無 雙
Jackel

註冊時間: 2005-11-06
文章: 5350
居住地: 聖徽

發表發表於: 2015-05-20 15:3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有錢人容易誘使他人搶劫犯罪,
所以同理應該將有錢人的全部財產充公,
包含那些腦殘的官員在內?
真是笑死人了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djdjdjek
djdjdjek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3-11-08
文章: 215
居住地: 新竹

發表發表於: 2015-05-21 08:5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Jackel 寫到:
有錢人容易誘使他人搶劫犯罪,
所以同理應該將有錢人的全部財產充公,
包含那些腦殘的官員在內?
真是笑死人了


好險沒腦袋, 不然也要充公....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yoshifumi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5-05-23 20:3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台南市早就這樣幹了!
結果前陣子不是連續因違規併停掛了兩人! Question

重點在內側禁行機車沒有解禁,又縮小機車能行駛空間,乾脆路都給四輪用好了!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重 車 權 益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灣時間 (GMT + 8 小時)
1頁(共1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