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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7-10-07 文章: 32 居住地: 新店-玫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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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3 20:22 文章主題: 車禍感覺遇到無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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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經過:
B行經該路段欲迴轉(跨越槽劃線)至對向路邊店家,轉至車道一半時遭A於對向路邊起步並逆向行駛於車道中間撞擊,撞擊點在我方左後方傳動蓋及後輪中間處,雙方人車倒地,均無明顯外傷,意識清醒。
初判表
http://i.imgur.com/ON4Ic7n.jpg
現場圖
http://i.imgur.com/g2hd4h8.jpg
A:對方(普重)
B:我方(大重)
處理紀要:
車禍發生後,對方隨即表示誤錯願賠償,並欲移動車輛,我方堅持通報警方處理。我方隨後通報警方並表示無人員受傷。報警後對方態度否變開始指責我方,我方無向對方爭執。派出所員警抵達即詢問對方有無受傷,是否須送醫,對方表示無受傷無須送醫。等待交通隊過程中,對方在員警及家人勸說下又反悔先行離場前往醫院檢查。隨後交通隊抵達處理。現場完成處理後我方與交通隊先前往辦公室實行酒測及製作筆錄。對方因前往醫院檢查,製作筆錄時間不明。我方於完成筆錄後前往醫院檢診。
目前狀況:
車損:
我方有強制險及第三人險,對方非本人車輛,有無強制險不明,但肯定無第三人險。我方已聯繫保險公司處理,並已將車輛委由車行完成估價,並在已告知對方的前提下請車行先行維修(對方未前往車行查看)。至今對方仍未將車輛送至車行檢修,只是一直說人不舒服。
已於5月15日進行調解,對方任何資料單據都沒帶,我方出具相關單據及診斷資料,要求對方照額賠償,對方損失我方也會賠償,並表示對方如無法一次足付也可分期支付。對方以不願支付一毛錢,我方也無須賠償為條件,雙方最後調解不成立。
後續處理問題:
問題1. 對方已表明不願賠償。案發後通通由我方處理及聯絡,調解後也曾通過1次電話,我方退步表示願部份自行負擔費用,但仍無交集。經一次調解不成立並開立證明,是否可直接提告?或仍需經2、3次調解?
問題2. 提告刑事告訴狀內容是否須寫鉅細靡遺?或只須先寫明大概狀況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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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爸
雄 霸 車 壇


註冊時間: 2006-07-24 文章: 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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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3 20:2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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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
如果只是財損~~他就打算人肉鹹鹹隨你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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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7-10-07 文章: 32 居住地: 新店-玫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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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3 21:14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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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對方真的是這樣的心態...
有夠OO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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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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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4 21:3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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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都是這樣!
即使勝訴也只是獲得債權,如果你不想辦法去挖他錢還是一毛也拿不到!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正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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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哥 QQ哥 重 車 至 尊


註冊時間: 2006-07-08 文章: 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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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6 10:2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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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可以先探探對方是否有動產不動產
是否有正常工作有報薪資
不然告贏也拿不到錢
怕他脫產可申請假扣押
告刑事你要告他傷害罪嗎
那你拿驗傷單到警局提告就可以
警察會幫你做筆錄給你報案單
到時法院會寄傳票給你
到時告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對方也可告你傷害如果他也受傷有驗傷單
這樣就是互告傷害 _________________ 2014 CB1000R H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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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7-10-07 文章: 32 居住地: 新店-玫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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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8 22:5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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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謝謝前輩回覆~
像這種假如到最後刑事部份互控傷害的
都是要各自提起嘛?
或是單方向警局報案後,請雙方做筆錄時即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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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爸
雄 霸 車 壇


註冊時間: 2006-07-24 文章: 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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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9 00:44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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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寫到: |
先謝謝前輩回覆~
像這種假如到最後刑事部份互控傷害的
都是要各自提起嘛?
或是單方向警局報案後,請雙方做筆錄時即成立? |
有驗傷單的話~直接找當初幫你們處理的警察,說你要提傷害告訴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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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7-10-07 文章: 32 居住地: 新店-玫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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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29 22:4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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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原來程序這麼簡便呀
還以為要跑地方法院地檢署遞狀才可以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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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哥 QQ哥 重 車 至 尊


註冊時間: 2006-07-08 文章: 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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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5-30 12:4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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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寫到: |
先謝謝前輩回覆~
像這種假如到最後刑事部份互控傷害的
都是要各自提起嘛?
或是單方向警局報案後,請雙方做筆錄時即成立? |
是得他告他的你告你的
萬一他沒提告那就是你告他
萬一他有提告就是互告傷害
我記得沒錯是6個月內要提告
過了就過時效了 _________________ 2014 CB1000R H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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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gucY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7-10-07 文章: 32 居住地: 新店-玫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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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06-01 00:0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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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太感謝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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