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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001170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10-09-23 文章: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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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30 15:56 文章主題: 問一下各位直行車跟轉灣車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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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直行車,對方轉彎車撞到我,目前情況,我方受傷 ,臉跟大腿都擦傷縫好幾針,車撞爛了,對方手骨折,車也沒好到哪去,警方來畫圖說對方應讓我方直行車,才會撞到,這樣是誰的錯比較大,目前還沒去看車,是要等對方同意才能修嗎?,如果擺爛不就不能修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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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0125
腳踏車騎士 (無照駕駛)

註冊時間: 2008-04-13 文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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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5-01-20 22:03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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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
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直行車有絶對路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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