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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男
1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06-02-16 文章: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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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5 12:11 文章主題: 閃紅燈停下被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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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字入口閃紅停下來讓幹道車先轉撞到,誰的責任歸屬大,但有超出白線1.5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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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小黑貓 黑貓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2-09-17 文章: 433 居住地: 重車論壇交誼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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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05:36 文章主題: Re: 閃紅燈停下被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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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速男 寫到: |
在t字入口閃紅停下來讓幹道車先轉撞到,誰的責任歸屬大,但有超出白線1.5公尺 |
肇事分析:以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分析,並加註主、次因說明,但不標示比例。
分析聲明:請以警察機關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是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意見書為準。
甲 方:未依號誌指示,禮讓幹道車輛。(主因)
說 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4條:(設置方式、路權歸屬)
各種閃光號誌之佈設原則如左:
一、鐵路平交道號誌應設置於平交道前,並與平交道近端之鐵軌保持適當之安全淨距。
二、行人穿越道號誌應靠近停止線設置。
三、特種閃光號誌設於交岔路口者,其設置方式與行車管制號誌同。
幹道應設置閃光黃燈,支道應設置閃光紅燈。
設於肇事路段中者,宜於將近之處設置閃光黃燈。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顯示意義、因應對策,替代方式)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行車管制號誌之紅、黃色燈號得視需要改成閃光運轉,其顯示之意義與特種閃光號誌完全相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0條:(停止界線)
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
本標線設於已設有「停車再開」標誌或設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或行人穿越道之前方及左彎待轉區之前端。
本標線為白實線,寬三○至四○公分,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寬度劃設之。
與行人穿越道線同時設置者,兩者淨距以一公尺至三公尺為度。
本標線之前得加繪黃色「越線受罰」標字。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左:
(備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乙 方: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安全措施。(次因)
說 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因應對策)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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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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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12:55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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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就知道你責任最大!
因為閃紅燈要停,也要停在停止線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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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一點紅
重 車 太 子


註冊時間: 2012-02-05 文章: 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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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17:0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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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寫到: |
看就知道你責任最大!
因為閃紅燈要停,也要停在停止線內!  |
我想請問~
十字路口,一邊閃黃燈、另一方向閃紅燈,應該是誰優先通行?!
我遇到的情況是我這邊閃黃燈,基於"防禦性駕駛",所以我到路口便減速;突然橫向(閃紅燈)衝出一個少年仔嘴上還叼一根菸騎QC,完全不減速衝過來。我只能緊急煞車才能避免撞上~~~
如果今天煞車不及,雙方撞上。請問責任比如何界定?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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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小黑貓 黑貓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註冊時間: 2012-09-17 文章: 433 居住地: 重車論壇交誼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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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17:46 文章主題: Re: 閃紅燈停下被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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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一點紅 寫到: |
我想請問~
十字路口,一邊閃黃燈、另一方向閃紅燈,應該是誰優先通行?!
我遇到的情況是我這邊閃黃燈,基於"防禦性駕駛",所以我到路口便減速;突然橫向(閃紅燈)衝出一個少年仔嘴上還叼一根菸騎QC,完全不減速衝過來。我只能緊急煞車才能避免撞上~~~
如果今天煞車不及,雙方撞上。請問責任比如何界定?謝謝! |
樓主案例適用本例(少年主因,樓主次因)。
神風小黑貓 寫到: |
肇事分析:以駕駛行為、佐證資料、路權歸屬、法規依據分析,並加註主、次因說明,但不標示比例。
分析聲明:請以警察機關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或是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意見書為準。
甲 方:未依號誌指示,禮讓幹道車輛。(主因)
說 明: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24條:(設置方式、路權歸屬)
各種閃光號誌之佈設原則如左:
一、鐵路平交道號誌應設置於平交道前,並與平交道近端之鐵軌保持適當之安全淨距。
二、行人穿越道號誌應靠近停止線設置。
三、特種閃光號誌設於交岔路口者,其設置方式與行車管制號誌同。
幹道應設置閃光黃燈,支道應設置閃光紅燈。
設於肇事路段中者,宜於將近之處設置閃光黃燈。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11條:(顯示意義、因應對策,替代方式)
特種閃光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一、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二、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 ,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
行車管制號誌之紅、黃色燈號得視需要改成閃光運轉,其顯示之意義與特種閃光號誌完全相同。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0條:(停止界線)
停止線,用以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界限,車輛停止時,其前懸部分不得伸越該線。
本標線設於已設有「停車再開」標誌或設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或行人穿越道之前方及左彎待轉區之前端。
本標線為白實線,寬三○至四○公分,依遵行方向之路面寬度劃設之。
與行人穿越道線同時設置者,兩者淨距以一公尺至三公尺為度。
本標線之前得加繪黃色「越線受罰」標字。
本標線設置圖例如左:
(備 註: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相關圖表,詳閱相關圖表附檔)
乙 方: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安全措施。(次因)
說 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因應對策)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汽車除遇突發狀況必須減速外,不得任意驟然減速。
前車如須減速暫停,駕駛人應預先顯示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後車駕駛人應隨時注意前車之行動。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法規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文章聲明:僅 供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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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遊台灣 阿威 笑 傲 車 壇


註冊時間: 2011-12-21 文章: 9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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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19:4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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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一點紅 寫到: |
我想請問~
十字路口,一邊閃黃燈、另一方向閃紅燈,應該是誰優先通行?!
我遇到的情況是我這邊閃黃燈,基於"防禦性駕駛",所以我到路口便減速;突然橫向(閃紅燈)衝出一個少年仔嘴上還叼一根菸騎QC,完全不減速衝過來。我只能緊急煞車才能避免撞上~~~
如果今天煞車不及,雙方撞上。請問責任比如何界定?謝謝! |
黃燈者為路權優先者 .
只是有時候為了保護自己 , 防衛性駕駛要大於路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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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bid 酷必得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11-08-18 文章: 815 居住地: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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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19:5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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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還有路權可言嗎
鬼島不只沒路權 連人權也差不多快沒了 8)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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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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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3-26 20:3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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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一點紅 寫到: |
我想請問~
十字路口,一邊閃黃燈、另一方向閃紅燈,應該是誰優先通行?!
我遇到的情況是我這邊閃黃燈,基於"防禦性駕駛",所以我到路口便減速;突然橫向(閃紅燈)衝出一個少年仔嘴上還叼一根菸騎QC,完全不減速衝過來。我只能緊急煞車才能避免撞上~~~
如果今天煞車不及,雙方撞上。請問責任比如何界定?謝謝! |
照規定
閃黃燈者要減速慢行,隨時準備停車!
閃紅燈者要停車沒車再開!
也可看路口標線有"慢"字和"停"字的也是一樣!
原則是這樣!
但要是遇上不鳥的,避免事故才是上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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