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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9134 自在騎車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12-02-18 文章: 888 居住地: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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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4 17:3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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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憐
待轉還限制次數
媽的,上次去台中我要迴轉就待轉兩次了
如果突然不去了
那不就不能待轉不然就被抓走
啥鳥政策阿
不拚經濟,不搞好政策
只會抓小魚!!!!
下班看到警察抓沒待轉的
都感覺挑軟的吃
可悲 _________________ 最愛台14;每月台中埔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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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X5
重 車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7-09-18 文章: 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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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08:2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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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成兩批 A批人馬示範待轉 於下班時間在第一個路口示範五次 接著轉第二個路口繼續示範五次 以此類推 為了讓大家都能看到示範 要像鬼一樣飄來飄去 不固定在同一個路口~
B批人馬在示範區內當良好市民 這批人全都去找違停打110檢舉 騎樓 人行道 紅線違停全部檢舉 十分鐘之內若沒警察到現場處理 各別再繼續撥打110 打到他們來為止 讓警察全部動起來抓違停 讓大部分警力出動抓違停 不要讓警力浪費在現場看示範 _________________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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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iple 亮哥 重 車 達 人
註冊時間: 2016-12-20 文章: 3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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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08:5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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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kuro 寫到: |
所以呢?白牌普重因為轉得過去,所以就該待轉,這是什麼理由? |
兩段式左轉是強制性的,設了兩段式左轉的標示,如果直接左轉算是違規,如果重機因龍頭角度關係轉不到待轉區,就只好放棄而改直行,而且小車兩段式往往會壓到斑馬線,重機就不用講了,行人多的時候,一台 1000c.c. 重機朝一堆斑馬線上的行人騎過來,實在不安全,還是讓重機直接左轉比較妥當。 _________________ 騎帥不騎快,騎快會 Good By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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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shifumi
大 師 級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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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10:0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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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X5 寫到: |
分成兩批 A批人馬示範待轉 於下班時間在第一個路口示範五次 接著轉第二個路口繼續示範五次 以此類推 為了讓大家都能看到示範 要像鬼一樣飄來飄去 不固定在同一個路口~
B批人馬在示範區內當良好市民 這批人全都去找違停打110檢舉 騎樓 人行道 紅線違停全部檢舉 十分鐘之內若沒警察到現場處理 各別再繼續撥打110 打到他們來為止 讓警察全部動起來抓違停 讓大部分警力出動抓違停 不要讓警力浪費在現場看示範 |
一樣妨礙交通甚至危害安全的違停也不見警察如此,一般用路人更是習以為常!
可見台灣的雙重標準之嚴重,根本失去理性思考判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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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kuro 注意!ER6車系有斷汽門的疑慮!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04-08-12 文章: 5235 居住地: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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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18:5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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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iple 寫到: |
兩段式左轉是強制性的,設了兩段式左轉的標示,如果直接左轉算是違規,如果重機因龍頭角度關係轉不到待轉區,就只好放棄而改直行,而且小車兩段式往往會壓到斑馬線,重機就不用講了,行人多的時候,一台 1000c.c. 重機朝一堆斑馬線上的行人騎過來,實在不安全,還是讓重機直接左轉比較妥當。 |
您這想法還真特別,照您的邏輯一個規定是因為你做得來所以強制你做而不是需不需要這麼做,很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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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個光 龜速小飛俠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12339 居住地: 淪落異星的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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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20:2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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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兩段式左轉不該是強制規定,而是可供選擇的福利
石明謹
日前發生了有機車騎士欲爭取路權,要求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並以兩段式左轉不停繞行路口的方式表達訴求,後遭警方取締,雙方衝突升高更引發警方執法是否過當的質疑。事實上,過去台灣的交通政策對於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強制作用,在現實中是否真能有效減少事故的發生,有著極大的爭議,如果我們能夠將機車兩段式左轉這件事,視為是機車族的「一大優勢」,或許能夠解除雙方的歧見。
首先是,機車兩段式左轉是否夠減少機車在左轉彎時發生的事故?當你的法律規定是機車「必須而且只能兩段式左轉」的時候,直接左轉的機車數量變少了,當然機車左轉的肇事件數就會降低,但是因為機車必須緊靠道路的右側行駛,就可能導致更多發生在道路外側的交通事故,由於機車不論是左轉或是右轉,都必須行駛在最外側車道,此時就會產生嚴重的車流交織。
當欲左轉的機車進入路口時,他必須沿著道路最右側,並且繼續直行才能進入待轉區,而此時在路口欲右轉的車輛,卻必須與這些直行的待轉機車交叉通行,導致經常有右轉車輛跟直行車輛發生肇事。嚴格來說,這些肇事的發生,是因為「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而導致的,但是在統計上,肇事原因卻是右轉車未讓直行車,而本來這些右轉車輛是不需要讓這些直行車的,因為他們本應該出現在道路的內側。換句話說,機車左轉的肇事減少了,但是右轉造成的車禍卻增加了。
伴隨著左側車道禁行機車的政策,台灣道路的右側車道形成嚴重的壅塞,因為往往不論左轉、直行、右轉,所有的機車都必須行駛在同一個車道,同向機車擦撞事故及開啟車門導致機車騎士傷亡的事故也大幅增加,同時也增加了原本必須行駛在右側車道的汽車通行困難。減少出現在左側車道的機車必然會減低機車在左側車道的肇事率,相反的,增加在右側車道的機車數量,必然也會增加機車在右側車道的肇事率,而我們從來不曾把這些肇事列為「機車兩段式左轉及禁行機車道」規定的後遺症。
我們再來檢視那些因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事實上沒有任何一件是因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造成的,事故的另一個原因必定是因為「左轉彎未先駛入最內側車道」、「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未依號誌指示轉彎」,如果只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是不可能造成車禍的,這就跟我們立法車輛不可以漆成紅色,當漆成紅色的車輛闖紅燈時,你不把肇事的原因歸類為「闖紅燈」,而是歸類為「未依規定將車輛漆成紅色」一樣。
當汽車違規左轉造成事故時,我們卻不會將這些事故想像成「如果汽車禁止直接左轉就不會發生了」,「如果所有的汽車都規定只能右轉右轉再右轉就不會有左轉事故了」,簡單的講,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所能夠達成的目標,就是把原本可能在左側車道發生的肇事,轉移到道路的右側,但是在統計上,我們卻變成了「強制規定機車只能兩段式左轉可以有效減少交通事故」,這正是目前台灣在機車路權政策上面的錯誤迷思。
開放機車在左側車道的路權,減少道路右側的壅塞,同時嚴格教育並取締違規左轉,讓道路的使用正常化,達到依車速及行向分流,最內側車道供左轉車使用、中間車道供直行車使用、最外側車道供右轉車使用,這才是最安全的分流方式,現在的機車如果行駛在左側,要左轉時反而要變換到最右側車道,要右轉的車輛,必須跟直行的車輛共用車道,而變換車道及車流交織才是最危險的。
當初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規則承接自日本,但日本規定的是50cc以下的機慢車必須兩段式右轉,因為它們的車速跟不上道路內側的車流,其原始目的是為了車速分流,到了台灣卻變成統一性的行向分流,與一開始設置的意旨大不相符。此外,日本在不同路況的路口,對於是否需要兩段式轉彎有不同的考量,在直行車流量大的路口,甚至禁止兩段式轉彎,要求車輛必須到其他路口轉彎以避免危險。
鑑於國人長久以來建立的駕駛習慣一時難以改正,事實上台灣應該可以試行「不強制兩段式左轉」的政策,也就是讓機車選擇是要進入道路內側轉彎,還是進行兩段式左轉,如果能有一半機車能在路口前行駛在內側車道,就可以減少一半在道路右側的車流量,同時也避免跟右轉車車流交織的次數,而不敢行駛在道路內側或是來不及變換至最內側車道的機車,也可以選擇在路口兩段式左轉,也適度的避免了錯過變換車道的機車,必須強行變換至最內側或最外側的危險,讓「機車兩段式左轉」不再是機車族的禁錮,而是一種可以選擇的福利。
至於因為左轉而發生事故的機車該怎麼辦?前面已經強調過了,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從來就不是肇事的原因,而是因為其他的轉彎違規所造成的,不論是機車或是汽車駕駛,都應該遵守,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如果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就可以防治車禍,那還不如禁止所有的車輛上路,保證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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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警察兼球評,你這樣對政府跟交通部開幹,評他們腦殘,真的很會啊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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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okuro 注意!ER6車系有斷汽門的疑慮!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04-08-12 文章: 5235 居住地: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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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20:5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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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個光 寫到: |
機車兩段式左轉不該是強制規定,而是可供選擇的福利
石明謹
日前發生了有機車騎士欲爭取路權,要求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並以兩段式左轉不停繞行路口的方式表達訴求,後遭警方取締,雙方衝突升高更引發警方執法是否過當的質疑。事實上,過去台灣的交通政策對於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強制作用,在現實中是否真能有效減少事故的發生,有著極大的爭議,如果我們能夠將機車兩段式左轉這件事,視為是機車族的「一大優勢」,或許能夠解除雙方的歧見。
首先是,機車兩段式左轉是否夠減少機車在左轉彎時發生的事故?當你的法律規定是機車「必須而且只能兩段式左轉」的時候,直接左轉的機車數量變少了,當然機車左轉的肇事件數就會降低,但是因為機車必須緊靠道路的右側行駛,就可能導致更多發生在道路外側的交通事故,由於機車不論是左轉或是右轉,都必須行駛在最外側車道,此時就會產生嚴重的車流交織。
當欲左轉的機車進入路口時,他必須沿著道路最右側,並且繼續直行才能進入待轉區,而此時在路口欲右轉的車輛,卻必須與這些直行的待轉機車交叉通行,導致經常有右轉車輛跟直行車輛發生肇事。嚴格來說,這些肇事的發生,是因為「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而導致的,但是在統計上,肇事原因卻是右轉車未讓直行車,而本來這些右轉車輛是不需要讓這些直行車的,因為他們本應該出現在道路的內側。換句話說,機車左轉的肇事減少了,但是右轉造成的車禍卻增加了。
伴隨著左側車道禁行機車的政策,台灣道路的右側車道形成嚴重的壅塞,因為往往不論左轉、直行、右轉,所有的機車都必須行駛在同一個車道,同向機車擦撞事故及開啟車門導致機車騎士傷亡的事故也大幅增加,同時也增加了原本必須行駛在右側車道的汽車通行困難。減少出現在左側車道的機車必然會減低機車在左側車道的肇事率,相反的,增加在右側車道的機車數量,必然也會增加機車在右側車道的肇事率,而我們從來不曾把這些肇事列為「機車兩段式左轉及禁行機車道」規定的後遺症。
我們再來檢視那些因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事實上沒有任何一件是因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造成的,事故的另一個原因必定是因為「左轉彎未先駛入最內側車道」、「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未依號誌指示轉彎」,如果只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是不可能造成車禍的,這就跟我們立法車輛不可以漆成紅色,當漆成紅色的車輛闖紅燈時,你不把肇事的原因歸類為「闖紅燈」,而是歸類為「未依規定將車輛漆成紅色」一樣。
當汽車違規左轉造成事故時,我們卻不會將這些事故想像成「如果汽車禁止直接左轉就不會發生了」,「如果所有的汽車都規定只能右轉右轉再右轉就不會有左轉事故了」,簡單的講,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所能夠達成的目標,就是把原本可能在左側車道發生的肇事,轉移到道路的右側,但是在統計上,我們卻變成了「強制規定機車只能兩段式左轉可以有效減少交通事故」,這正是目前台灣在機車路權政策上面的錯誤迷思。
開放機車在左側車道的路權,減少道路右側的壅塞,同時嚴格教育並取締違規左轉,讓道路的使用正常化,達到依車速及行向分流,最內側車道供左轉車使用、中間車道供直行車使用、最外側車道供右轉車使用,這才是最安全的分流方式,現在的機車如果行駛在左側,要左轉時反而要變換到最右側車道,要右轉的車輛,必須跟直行的車輛共用車道,而變換車道及車流交織才是最危險的。
當初機車兩段式左轉的規則承接自日本,但日本規定的是50cc以下的機慢車必須兩段式右轉,因為它們的車速跟不上道路內側的車流,其原始目的是為了車速分流,到了台灣卻變成統一性的行向分流,與一開始設置的意旨大不相符。此外,日本在不同路況的路口,對於是否需要兩段式轉彎有不同的考量,在直行車流量大的路口,甚至禁止兩段式轉彎,要求車輛必須到其他路口轉彎以避免危險。
鑑於國人長久以來建立的駕駛習慣一時難以改正,事實上台灣應該可以試行「不強制兩段式左轉」的政策,也就是讓機車選擇是要進入道路內側轉彎,還是進行兩段式左轉,如果能有一半機車能在路口前行駛在內側車道,就可以減少一半在道路右側的車流量,同時也避免跟右轉車車流交織的次數,而不敢行駛在道路內側或是來不及變換至最內側車道的機車,也可以選擇在路口兩段式左轉,也適度的避免了錯過變換車道的機車,必須強行變換至最內側或最外側的危險,讓「機車兩段式左轉」不再是機車族的禁錮,而是一種可以選擇的福利。
至於因為左轉而發生事故的機車該怎麼辦?前面已經強調過了,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從來就不是肇事的原因,而是因為其他的轉彎違規所造成的,不論是機車或是汽車駕駛,都應該遵守,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如果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就可以防治車禍,那還不如禁止所有的車輛上路,保證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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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警察兼球評,你這樣對政府跟交通部開幹,評他們腦殘,真的很會啊 |
這講得超深入超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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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勝軍
教 授 級
註冊時間: 2009-04-13 文章: 1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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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22:05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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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汽車還是機車
左轉車就在左轉路口 50 公尺前完成變換至最內車道
右轉車就在右轉路口 50 公尺前完成變換至最外車道
如果要直接轉彎卻不提早在 50 公尺前完成換車道的動作
就很可能發生車禍,必需開罰!
轉彎車若未禮讓直行車先行而肇事者,等同於闖紅燈開罰!
如果汽車駕駛或騎士路不熟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就開啟雙黃閃燈在最外車道慢慢找路吧
偶講那麼多幹嘛
_________________ 感恩各位上人曾經與未來的分享和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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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glew singlew 車 界 無 雙
註冊時間: 2012-08-19 文章: 5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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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5 22:37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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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HUNTER 寫到: |
白牌騎士的覺醒 絕對是交通部最恐懼的事 |
白牌隨便也有10萬台上街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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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黑影舞者
重 車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7-01-07 文章: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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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00:15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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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iple 寫到: |
兩段式左轉是強制性的,設了兩段式左轉的標示,如果直接左轉算是違規,如果重機因龍頭角度關係轉不到待轉區,就只好放棄而改直行,而且小車兩段式往往會壓到斑馬線,重機就不用講了,行人多的時候,一台 1000c.c. 重機朝一堆斑馬線上的行人騎過來,實在不安全,還是讓重機直接左轉比較妥當。 |
前幾年有人問,重機可以直接左轉,那遇到禁止左轉的路口能去待轉嗎?
我記的有一部分的人說會去待轉,並說大型重機兩段式左轉其實不難...
看了真不知道讓人該說什麼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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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個光 龜速小飛俠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12339 居住地: 淪落異星的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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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03:4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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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兼球評本人回卦
機車兩段式左轉不該是強制規定,而是可供選擇的福利 | 石明謹 | 鳴人堂
如果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完全文再給與指教,因為1500字沒辦法非常完整的論述,其中必然有誤漏之處,尚祈見諒。
除了巡邏用機車,我個人是不騎機車的,嚴格來說,兩段式左轉對我而言,其實一點都不重要,但這也是我撰文的目的,因為我用不到的權利,更應該讓用得到的人擁有。
目前各種支持兩段式左轉的論點,百分之九十九是建立在「安全」上面,而不是「邏輯」,依照交通管理的原則,分流大致可分為「行向分流」、「車速分流」、「車種分流」,兩段式左轉是一種「車種分流」的概念,但車種分流一般上為的是達成「車速分流」而衍生出來的,兩段式左轉沒辦法達成「行向分流」與「車速分流」這兩個重要的課題,日本50CC以下車輛兩段式轉彎是為了「車速分流」,澳洲的汽車兩段式轉彎是為了特殊路型(配合輕軌的路線),只有台灣是二分法的把汽車、機車分流管理,而不是為了車速與行向這兩個最基本的邏輯。
合乎「邏輯」不一定「安全」,但是要討論「安全」,必須先符合「邏輯」,在邏輯上面,同樣車速的車子行駛在同一車道,同樣行向的車子行駛在同一車道,是最安全的做法,兩段式左轉強調「安全」卻不符合「邏輯」,不同車速、不同行向的車子全部行駛在同一個車道,這是最弔詭的事情,很多網友都指出,如果機車直接左轉發生車禍怎麼辦?萬一肇事率比用兩段式左轉來得高怎麼辦?如果出車禍了,難道我不用負責嗎?
我不是神,不可能阻止車禍的發生,但是大家沒有思考過的是,你認為的「安全」,只是政府告訴你的,或是你單純的想像,既然現在沒有開放一般機車直接左轉,你就無從證明機車直接左轉就一定有更多的車禍,同樣的,因為兩段式左轉規定而發生的各種肇事,如「待轉區與直行車事故」、「右轉車與直行車事故」,難道主張兩段式左轉的人就應該為這些肇事負責嗎?誰違規誰就負責,這才是真正的道理不是嗎?
我想點出的並不是「機車直接左轉比較安全」,而是「機車兩段式左轉不一定比較安全」,如果兩段式左轉一樣有很多的問題,讓駕駛自己選擇,才是最好的負責方式,因為違規轉彎而肇事的人就自己負起責任,而不是口口聲聲「為你好」,做出不合邏輯的強制,一旦發生事故了就說「雖然兩段式左轉造成了這些危險,但是你要知道如果直接左轉,會更危險喔!」
這讓我想起以前的人不讓孩子自由戀愛,選擇自己想要的人生伴侶,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生活方式才是幸福的,他們也是打從心裡認為這樣對孩子是最好的,如果婚姻幸福,就說「你看,就是我選的才最好」,如果婚姻不幸福,就說「要不是我選的你一定更慘」,現在的機車兩段式左轉政策大概就是這樣的感覺,剝奪了你正常應有的權利,但是政府覺得我這樣是為你好,機車族也覺得待轉一下又不會怎樣,政府很照顧我呢!
人活著當然可以照著別人訂下的規矩走,放棄自己的權利,那也只是一種選擇,但如果有人想要爭取他們本來應該有的權利,不管結果是好是壞,我也會全力支持,這就是我最基本的原則。機車族在路權上面,明顯跟汽車族受到極大的差異性處遇,我認為這個世界就是應該讓所有人(車輛的使用),擁有同樣的權利,或至少是較為接近的權利,不管你得到權利之後,是否最終得到好處。
平等與自由不代表就能得到好的結果,就跟選舉也不一定選出賢能的人一樣,但我認為機車族的待遇不平等,而且欠缺選擇權,在邏輯上也沒有說服力,所以我願意為他們站出來,當然大家可有不同的意見與批評,我講的不一定對,我也虛心接受,那都是每一個人的選擇。因為或許,你在人生中也沒真正去思考過機車兩段式左轉到底好處是什麼?壞處是什麼?政府的規定一定就是對的嗎?反正我每天待轉不也活得好好的嗎?人開始懂得討論本身其實就是一件極其美好的事情啊!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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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七熊 神啊錢啊....你在哪裡.. 教 授 級
註冊時間: 2008-06-02 文章: 14557 居住地: 北七養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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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1-16 04:5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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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研討會
偶只會喇賽 超不專業
幾年前還說買黃牌最好 可上快速還不用驗車
立馬被糾正 太不專業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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