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黑了!】法務部副司長遭重機撞傷 昏迷指數3送加護病房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快速轉頁: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幹板
上一篇主題 :: 下一篇主題  
發表人 內容
yoshifumi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yoshifumi

註冊時間: 2004-08-13
文章: 23028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0:26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聽看到新聞的瞬間,直覺就感覺是白牌重機!

只能說新聞標題不聳動就成不了新聞!
重機就變成代罪羔羊!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skywing168
勤奮的台灣人

重車玩家級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7-12-21
文章: 1541
居住地: 地球上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0:29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現行法規就是這樣沒錯,逾50cc就不是輕型機車,全都是重型機車,然後再分普通和大型,所以簡稱重機並沒錯,所以就算50.1cc也算是交通法規上的重機,習慣就好,請看腦殘法規第3條的第六點:
[url]law.moj.gov.tw/MOBILE/law.aspx?pcode=k0040013[/url]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職業 / 學校
追風男

教 授 級
教 授 級
追風男

註冊時間: 2007-07-26
文章: 15964
居住地: 雙重標準的 佛魔沙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1:3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今天新聞報導一則 台中 貨車撞死 機車騎士的

幹 這時 就不會說 重機騎士被撞死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chunweitaiwan
wei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小綿羊騎士 (輕型免許)


註冊時間: 2013-03-05
文章: 147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1:33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酒店表示,按規定2人應已簽下切結書,自行車僅供酒店園區騎乘,不可將自行車騎到大馬路上(台9線)

這沒有偷竊疑慮嗎??
自行車所有人已明確表示自行車不行騎出園區還騎出去? 跟去遊樂場玩把玩具自行帶出遊樂場一樣啊!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disciple
亮哥

重 車 達 人
重 車 達 人


註冊時間: 2016-12-20
文章: 3368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2:39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監理所並沒有 “重機" 這個類型, 重機是一般人對 250c.c. 以上機車的稱呼, 媒體不應該硬把監理所的 "一般重型機車" 取其中兩個字就隨便叫重機, 媒體只要用重機兩個字,觀眾第一想法就是紅黃牌機車, 誤導觀眾
_________________
騎帥不騎快,騎快會 Good Bye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disciple
亮哥

重 車 達 人
重 車 達 人


註冊時間: 2016-12-20
文章: 3368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2:4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媒體有時候都亂搞, 之前看新聞事故也是說重機, 但畫面明明是一台像野狼的白牌打檔車
_________________
騎帥不騎快,騎快會 Good Bye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f8900016
說真話的最大好處,就是你不必記得你說了些什麼。

重 車 天 王
重 車 天 王
f8900016

註冊時間: 2008-02-08
文章: 4219
居住地: 生活就是不停的相遇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3:3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RIP
_________________
二輪物流買賣 http://on.fb.me/1YaP40B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exceedmark
叫我超標啦!

6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6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exceedmark

註冊時間: 2009-02-26
文章: 678
居住地: 岸之鹿港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3:4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chunweitaiwan 寫到:
酒店表示,按規定2人應已簽下切結書,自行車僅供酒店園區騎乘,不可將自行車騎到大馬路上(台9線).....


那是酒店提供騎乘意外保險的責任區域!

出事地點,已經不在酒店所提供的保險責任範圍了!
_________________
[img]https://www.soonnet.org/V69610-32079987[/img]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參觀發表人的個人網站 職業 / 學校
電光小騎士

大 師 級
大 師 級
電光小騎士

註冊時間: 2007-03-21
文章: 65945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4:10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exceedmark 寫到:
那是酒店提供騎乘意外保險的責任區域!

出事地點,已經不在酒店所提供的保險責任範圍了!


非上班執行公務 又不在酒店所提供的保險責任範圍
這下自己塗龜屎了 8)
_________________
反共是口號,為匪工作是無恥禽獸!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紅蜘蛛
東海岸大白毛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250cc級騎士 (普通重型)
紅蜘蛛

註冊時間: 2008-05-09
文章: 423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15:4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警方調查,黃有汽車駕照,但沒有重型機車駕照,依法不得騎重機。
_________________
成功者有白毛相伴, 失敗者打龜首洩憤; 嗐.人生不過如此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二林小毅

重 車 至 尊
重 車 至 尊
二林小毅

註冊時間: 2008-10-15
文章: 7967
居住地: 二林小毅

發表發表於: 2018-01-17 23:28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R.I.P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skywing168
勤奮的台灣人

重車玩家級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7-12-21
文章: 1541
居住地: 地球上

發表發表於: 2018-01-18 14:0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disciple 寫到:
媒體有時候都亂搞, 之前看新聞事故也是說重機, 但畫面明明是一台像野狼的白牌打檔車

50cc以上都是重型機車,野狼125也是重型機車,交通部訂定的腦殘法規第3條第六點的第(一)個分類就是重型機車沒錯,有問題的兇手是交通部,不是記者~
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3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職業 / 學校
舒馬詔

神 的 領 域
神 的 領 域
舒馬詔

註冊時間: 2006-12-10
文章: 6111

發表發表於: 2018-01-18 14:11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skywing168 寫到:
50cc以上都是重型機車,野狼125也是重型機車,交通部訂定的腦殘法規第3條第六點的第(一)個分類就是重型機車沒錯,有問題的兇手是交通部,不是記者~
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K0040013


在紅黃牌開放以前記者講"普通重型"也只是講"機車"

在大型重型開放以後卻又特別改成"重機"

其實也是奇怪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02933
小董

無 極 領 域
無 極 領 域
02933

註冊時間: 2008-07-08
文章: 12488
居住地: 桃園、彰化、台南

發表發表於: 2018-01-18 14:37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又一件..... Question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118/1280834/

真的是重機了 8)

_________________
花若盛開,蝴蝶自來
人若精彩,天自安排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skywing168
勤奮的台灣人

重車玩家級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7-12-21
文章: 1541
居住地: 地球上

發表發表於: 2018-01-18 14:42    文章主題: 引言回覆

舒馬詔 寫到:
在紅黃牌開放以前記者講"普通重型"也只是講"機車"

在大型重型開放以後卻又特別改成"重機"

其實也是奇怪

在還沒開放250cc以上可以領牌時,也只有分50cc以上為重型機車,50cc以下為輕型機車,重型機車一直簡稱重機本來就蠻正常的,就像台灣大學一直簡稱台大,成功大學一直簡箱成大~
今天問題出在交通部的法規,在開放250cc以上可以領牌後,卻偷懶直接就把50cc以上全照樣歸為重型機車,導致KIWI 70這種72cc小綿羊和火箭三號這種二千多cc大台機車都屬法規上的重型機車,有問題的是交通部,並不是按法規分類的記者 Question
回頂端
檢視會員個人資料 發送私人訊息 職業 / 學校
從之前的文章開始顯示: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重車論壇 首頁 -> :: 幹板 所有的時間均為 台灣時間 (GMT + 8 小時)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2, 3  下一頁 快速轉頁:
2頁(共3頁)


前往:  
無法 在這個版面發表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回覆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編輯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刪除文章
無法 在這個版面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