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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u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7-08-29 文章: 715 居住地: ★中縣豐原重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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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09:41 文章主題: (轉貼) 紅牌重機始終上不了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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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http://61.222.185.194/index.php?FID=45&CID=202262
紅牌重機始終上不了國道
【記者張聖奕/專題報導】 2013/09/01調整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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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開始,依照立法院決議,交通部應該評估時間與路段,開放國道行駛路權給五百五十西西(紅牌)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但是同月十日當天,僅針對兩百五十西西以上黃牌重機開放行駛高架、快速道路,但是紅牌車主們殷殷期盼高速公路行駛路權,卻如石沉大海般毫無訊息。
根據修正並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照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授權交通部評估開放時段與時間。看似只要交通部點頭就可以?其實這個修法中有個但書,就是必須要試辦道路的縣市政府同意,民調結果也要支持才行上路。
去年七月十日,交通部路政司公布縣市政府與民意調查結果,如紅牌重機騎士們的預期,並沒有通過。如今修法並公布後已經超過一年,紅牌大型重機除一般市區再加上公告開放的快速道路外,想要上高速公路依舊沒下文,最主要的就是試辦的道路必須要由當地縣市政府點頭答應,也就是說,若政府單位沒同意,紅牌大型重機想要上高速公路如登天之難,這一點讓騎士們很難接受,認為根本是刁難。
車友們最主要反彈點是修法的附帶決議中,公路主管機關應要在法案修正通過後的三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兩百五十時西西至五百五十西西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與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而公路主管機關也應要在「法案修正通過後的六個月內,完成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也就是開放國道六號、國道八號、國道三號新化以南路段成為優先試辦路段。」只是決議歸決議,目前實際狀況還是一樣在原點,除了開放快速道路外,其他沒有任何進展。
八月七日,國道高速公路局邀請交通部路政司、道安會、試辦道路縣市政府、大型重機協會代表以及國道高速公路警察局、公路總局等單位,舉行「閉門會議」,公布最新民調數據,結果幾乎是一面倒,不僅有六成多的受訪民眾不希望看到大型紅牌重機上高速公路,就連各地縣市政府也是不願意。
網友痛斥政府因噎廢食
全程與會的曹先生指出,根據統計開放快速道路、國三甲線等路段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以來,都沒有發生車禍事故,反而是國道上常出現遊覽車、連結車等車輛事故,若以擔心大型重機在國道上發生車禍的邏輯來看,這些遊覽車、連結車等乾脆也都不要上路好了。
至於地方縣市政府反對,因為擔心上下交流道恐會造成道安事故。對此曹先生痛斥,縣市政府所持的理由超瞎,更何況高速公路管轄是屬於高公局,並非各地縣市政府。
曹先生強調,若以這樣的角度來看,乾脆全國都禁止騎機車,縣市政府與交通部這樣的想法簡直是因噎廢食。
本身擁有兩輛重機的高先生表示,既然法條已經經過總統公告必須施行,高公局就該依法行政,而且通過法條時居然有但書,必須要經過民意調查,他認為這一點就很奇怪。而且為什麼要問經過的縣市政府?畢竟高公局又不是縣市政府所管轄的單位。這一點也是重機族最為反彈的部份。
「而且民意調查也很奇怪,三天內就可以收集到一千多份的民調。」高先生質疑這部份是否準確?他表示,以一般民調而言,一千多份的調查數量很難在三天內就收集分析完成。他強調,立法公告後已經一年了,一年內完全沒動作,卻趕在滿一年前才趕緊做民調,相關內容準確性與公平性難免令人質疑。
高先生呼籲,高公局應該直接向社會大眾公布民調的內容背景以及相關作業流程,要不然這份民調根本是就是莫名其妙!要不然這份民調根本就是不合法,也說明高公局明顯沒有執行該做的事情,監察院應該主動出面進行調查。
高先生則認為,要不就是公布大型重機的車禍肇事率,將之攤在陽光下,比較一下到底是汽車肇事率高還是大型重機肇事率高。他強調,砂石車、大貨車、遊覽車等肇事率比大型重機還要來的高上許多,怎麼不見政府禁制這些車輛在路上行走?酒駕造成車禍頻傳,是不是政府乾脆禁酒或是全面禁止汽車上路就沒這個問題?他抨擊現在作為根本是本末倒置
高公局不說清楚難以服眾
高公局解釋,各地縣市政府反對主要是擔憂若是有部分路段開放,大型重機都會湧入到這個縣市上下交流道,擔憂會造成交通更大負擔,也會擔心肇事。高公局則表示,協會在會議中有反彈他可以理解,畢竟大型重機族群算是少數,但是高公局並沒有站在不開放的角度來進行調查,而是將民意反應、民意調查以及研究分析進行彙整後,最終彙送至交通部由交通部來決定。
到底為什麼要當地縣市政府同意?高公局一直都沒講清楚。因為一般而言大家都認為高速公路管轄權是屬於國道高速公路局而非當地縣市政府,但是事實上在部分橫向國道上所配屬的警力,並非是國道公路警察局,而是由當地縣市政府所派出,因此管轄權自然就屬於當地縣市政府,自然要當地縣市政府同意。
只是這樣的理由在邏輯上根本說不過去,高公局還是沒把話給說清楚。騎士張先生表示,若管轄權部分屬於當地縣市政府,為什麼國道整修又要國道高速公路局支出費用?這真的很怪,也由此看得出來高公局與縣市政府的權責根本分不清楚。
機車黨建議直接試辦再檢討
機車黨發言人董建一表示,既然立法已經通過,政府單位就該積極並專業的角度進行評估與辦理,很多的事情只有空擔心或消極的抵制,社會是不會進步的,同時交通也不會進步。他建議,不妨做好充分評估後,由一個路段開始試辦做起,而不是老是以民調結果來論斷。董建一強調,不踏出第一步,永遠不知道結果是怎樣。
既然法律已經修改並公布,要交通部研究開放部分國道給紅牌重機行駛,交通部就該尊重立法院的決議並且實行。另外也須依照決議,針對可能會發生的任何事件劃分出責任歸屬與作業程序,更重要的是,別再打混水仗,直接把整個過程用民眾了解的語言一次說清楚講明白,不要讓民眾還是認為政府只會說一套做一套,拿不出任何兩全其美的解決辦法,讓這個問題永遠毫無止境的拖下去。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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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智
神 的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6-08-04 文章: 6119 居住地: Taipei,Sanch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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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09:46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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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問題一針見血點出來
支持  _________________ 人生海海,開心渡過每一天才是最幸福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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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信華 小老鼠 75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13-03-13 文章: 840 居住地: 燈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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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09:48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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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調、縣市政府同意來擋
真是畜生 _________________ 專業塞車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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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es
重 車 達 人


註冊時間: 2005-03-25 文章: 3349 居住地: MAX-R專屬押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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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09:51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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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改裝也一併抗議抗議吧!!! _________________ 騎帥不騎快~而且提供刷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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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6c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8-04-09 文章: 11631 居住地: 我媽媽的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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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09:53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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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向國道~快速道路幹嘛要警力
要錢出來搶就有了
裝測速照相機有錢上繳國庫就好了
別浪費警力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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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long
重 車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4-08-16 文章: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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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09:54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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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民調來塘塞?
那三讀通過的立法院不就是民意代表?
自打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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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R929RR
900cc級騎士 (大型重型)


註冊時間: 2006-02-13 文章: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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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0:02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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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遊行,反正去清清積碳我也爽~~~~幹爛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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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你騎到老 武漢大亂,誰出來道歉了? 雄 霸 車 壇


註冊時間: 2008-12-09 文章: 7089 居住地: 還不准別人責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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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0:05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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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高工處尊重地方政府,那沒關係,我不下交流道就好,放我上國道晃一晃,再由休息站轉回來就可  _________________ 一天沒打倒美帝才是羞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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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克 jack 啦~ 教 授 級

註冊時間: 2009-03-13 文章: 16474 居住地: 50k club~~CB1.2.4/民=>1口;官=>2口;鬼=>4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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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0:23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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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修正並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照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授權交通部評估開放時段與時間。看似只要交通部點頭就可以?其實這個修法中有個但書,就是必須要試辦道路的縣市政府同意,民調結果也要支持才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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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但書???????? _________________ 50K LDS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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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克 jack 啦~ 教 授 級

註冊時間: 2009-03-13 文章: 16474 居住地: 50k club~~CB1.2.4/民=>1口;官=>2口;鬼=>4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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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0:26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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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61.222.185.194/index.php?FID=45&CID=202263
能不能上?意見兩極
【記者張聖奕/專題報導】 2013/09/01調整字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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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牌重機到底能不能上國道?就網路上的討論與車友之間的意見,大都是一面倒的希望政府可以「依法行政」。也就是說立法院已經修法通過,並已經公告,法律怎麼說,交通部就該怎麼做。
贊成的民眾認為,既然政府將紅牌、黃牌大型重型機車的路權等同於汽車,既然這樣就該比較汽車辦理,而非只是用民調結果與縣市政府同意與否來同意或否決大型重型機車上國道。
重機到底能不能、該不該上國道,長久以來一直有兩派意見,而且是只要相關議題提出來,總會吵成一片互不相讓。贊成者認為既然重機視同於四輪汽車,理該享有與汽車一樣的路權,而不是視地點、視情況有所分別。
至於反對意見,不外乎認為畢竟騎機車是肉包鐵,汽車與汽車發生車禍,起碼還有金屬車身、安全帶、安全氣囊等可以防護,但是汽車撞機車,恐怕情況就不是這麼樂觀。
反對者還強調,萬一在國道上前方重機發生摔倒意外,後方車輛來不及煞車就這樣輾過去,責任要如何歸屬?更有國道客運業者與大卡車運輸業者認為在行車視角上,重機容易進入盲區,更容易發生難以預防的意外。
贊成者更說,交通部拿高速公路有地方替代道路的性質為理由,因此要參考地方政府的意見,光是這一點就很難令人信服。他們表示,高架道路也是屬於地方道路,而且最高時速限制也有六、七十公里,國道三號甲線速限更高,達到八十公里,為什麼開放高架道路不需要地方政府的意見,一紙命令時間到就開放,而且是往下開放到兩百五十西西以上,不論黃牌或紅牌大型重機都可以上去。
學者:重機上國道風險大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李克聰老師強調:「由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大型重機上國道風險很大」。李克聰表示,大型重機真正把自己當成一台汽車行駛的話,那麼國道上的其他汽車就無需擔心是否在地方道路上開車一樣,車子附近不知道從哪邊就竄出來一輛機車,尤其是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的時候,因為車速快反應時間短,若是變換車道之時突然出現一台大型重機,那麼很容易發生危險。
李克聰強調,尤其是大型車輛,反應時間更短,也更加危險,對於駕駛座較高的車輛,因為大型重機體積畢竟比較小,更容易產生視線死角不容易發現到,除非車輛與車輛間確實保持一定距離。
縮小風險範圍再談開放
李克聰曾經建議政府,先做一段時間的宣導,觀察到大型重機騎士們的行為有做調整,再來談開放是否要讓他們上高速公路。李克聰進一步表示,可以由快速道路上,透過影像記錄等方式進行觀察,認為真的有與以往不一樣,更為遵守道路交通規範行為後,再來談開放上國道,這樣時機才比較妥當。
重機騎士則希望先上國道後再來檢討是否適當,也就是一邊試辦一邊調查會比較好。對此李克聰認為,以學者的身分而言,他認為若是先上路後再來調適,在調適的時間中,反而容易引起交通安全上的問題,因此他認為以多數用路人權益來看,大型重機的駕駛行為達到一定門檻後再上去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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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個風險大?
他要不要說明清楚一下 t" border="0" />
被一堆逼車的怎不說(都有行車記錄呀)
快速道路已經開放五年了他不知道嗎?現在才來說要記錄
難到要開放快速道路五十年才要來考慮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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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什麼都漲的年代(油一直漲,高鐵十月也要漲) 8)
我不能選擇對於我個人比較省的方式做為交通方式嗎 8) _________________ 50K LDS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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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9360
亞 洲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6-11-17 文章: 2893 居住地: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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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0:36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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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
要不要做個民調,來看看要不要漲油價?
要不要漲電價?
做個民調看看有多少人要馬英九下台?
民調要真這麼有用,那不就簡單多了? _________________ 活到老,騎到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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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K
重 車 天 皇

註冊時間: 2008-12-13 文章: 5630 居住地: 老婆的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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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0:5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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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呢...還是那句老話..我們的官在還沒為..遠通電收的電子費系統沒辦法對機車"有效"收取費用這個問題想出辦法之前..是不可能開放的
因為一開放,就會暴露出更多遠東電收電子收費系統的問題,而讓高公局那些官與遠東電收之間的事更難看而已
就像為了感應門"跨車道"這個瑕疵..我們的官就為遠通想辦法要在感應門路段禁止變換車道一樣...等官為遠東電收想出辦法吧...想不出來就是先找理由禁止... _________________ 我會把你的輪胎分解成橡膠鋼絲棉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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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t9360
亞 洲 車 神


註冊時間: 2006-11-17 文章: 2893 居住地: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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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1:34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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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反對意見,不外乎認為畢竟騎機車是肉包鐵,汽車與汽車發生車禍,起碼還有金屬車身、安全帶、安全氣囊等可以防護,但是汽車撞機車,恐怕情況就不是這麼樂觀。
鐵包肉就一定安全?大貨車撞小客車的時候,小客車不也是鐵包肉?就安全了嗎?
反對者還強調,萬一在國道上前方重機發生摔倒意外,後方車輛來不及煞車就這樣輾過去,責任要如何歸屬?
國道上前方發生汽車追撞意外,後方車輛來不急煞車就這樣追撞上去,責任要如何歸屬?該怎麼歸屬就怎麼歸屬阿,還要問嗎?
更有國道客運業者與大卡車運輸業者認為在行車視角上,重機容易進入盲區,更容易發生難以預防的意外。
其他車輛就進不到盲區了嗎?小汽車就一定都被看的到嗎?
贊成者更說,交通部拿高速公路有地方替代道路的性質為理由,因此要參考地方政府的意見,光是這一點就很難令人信服。他們表示,高架道路也是屬於地方道路,而且最高時速限制也有六、七十公里,國道三號甲線速限更高,達到八十公里,為什麼開放高架道路不需要地方政府的意見,一紙命令時間到就開放,而且是往下開放到兩百五十西西以上,不論黃牌或紅牌大型重機都可以上去。
學者:重機上國道風險大
重機上不上國道的風險是一樣的,國道上有沒有重機也是一樣危險的,亂七八糟的三寶、酒駕難道還需要再多說嗎?
逢甲大學運輸科技與管理學系李克聰老師強調:「由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看,大型重機上國道風險很大」。李克聰表示,大型重機真正把自己當成一台汽車行駛的話,那麼國道上的其他汽車就無需擔心是否在地方道路上開車一樣,車子附近不知道從哪邊就竄出來一輛機車,尤其是高速公路上變換車道的時候,因為車速快反應時間短,若是變換車道之時突然出現一台大型重機,那麼很容易發生危險。
李克聰強調,尤其是大型車輛,反應時間更短,也更加危險,對於駕駛座較高的車輛,因為大型重機體積畢竟比較小,更容易產生視線死角不容易發現到,除非車輛與車輛間確實保持一定距離。
政府單位不是一直強調大型重機是汽車嗎?不是一直要求大型重機騎士把自己當成是汽車嗎?既然要求了,那還拿這些五四三的來搪塞?
還是說政府單位說的跟學者說的不一樣?如果不一樣那幹麻還聽學者的?如果學者說的話能聽那不就是自己矛盾? _________________ 活到老,騎到老
rt9360 在 2013-09-06 11:50 作了第 2 次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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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 台灣漢堡家族NO.891 重車玩家級


註冊時間: 2005-01-06 文章: 1586 居住地: 阿隆/高雄/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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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1:39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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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克 寫到: |
據修正並施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型機車得依照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並授權交通部評估開放時段與時間。看似只要交通部點頭就可以?其實這個修法中有個但書,就是必須要試辦道路的縣市政府同意,民調結果也要支持才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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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個但書???????? |
唬爛的啦!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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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孤鳥 全國電子就感心A 無 極 領 域


註冊時間: 2005-12-28 文章: 10457 居住地: 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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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09-06 11:46 文章主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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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燒車死在鐵包肉的也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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